1、第一范式
简言之,第一范式是指关系模式中无重复列。在关系数据库中,第一范式是对关系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的数据库就不是关系数据库,它是指数据库表中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也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
2、第二范式
简言之,第二范式是指关系模式中,非主属性完全依赖主属性(不能存在非主属性部分依赖主属性的情况)。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满足第二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第二范式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地区分。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这个惟一属性列被称为主关键字或主键、主码。第二范式要求实体的属性完全依赖于主关键字。所谓完全依赖是指不能存在仅依赖主关键字一部分的属性,如果存在,那么这个属性和主关键字的这一部分应该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的实体,新实体与原实体之间是一对多的关系。
例子:
课程表(学号,课程号,成绩,学生姓名,学生性别),主属性是“学号”和“课程号”,非主属性“成绩”完全依赖于主属性“学号”和“课程号”,但非主属性“学生姓名”和“学生性别”部分依赖主属性,因为由“学号”就可以确定“学生姓名”和“学生性别”,所以这个关系模式中存在部分依赖,不满足第二范式。分解成(学号,课程号,成绩)和(学号,学生姓名,学生性别),两个模式就都满足了第二范式。PS:主属性只有一个字段的关系模式一定满足第二范式。
3、第三范式
简而言之,第三范式是指关系模式中不存在传递依赖,属性不依赖于其他非主属性。满足第三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二范式。
例子:
学生表(学号,姓名,所在系,系名称,系地址)
主属性是“学号”,剩下的是非主属性,但是属性“系名称”和“系地址”依赖于非主属性“所在系”,而“所在系”依赖于“学号”,典型的传递依赖。分解成(学号,姓名,所在系)和(所在系,系名称,系地址)即满足第三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