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诺依曼计算机采用“存储程序”的方案,所以无论指令还是数据先放入内存。那么在我们的程序中怎么表示“数据放入内存”呢?
两种方式:常量和变量
下面是一些常量:
12 //数字常量
3.14 //小数常量
"Hello world!" //字符串常量
'Hello world!' //也可以用单引号包围字符串常量
true //布尔值之一
false //布尔值之二(没有之三了)-:)
null //空
以上所有常量均已放入内存,但对于常量来说这一过程由操作系统完成,它们究竟被放到了内存的什么地方,我们的程序不得而知,所以再次使用它们时不得不再写一遍。如下面是两次使用"Hello world!":
alert("Hello world!");//第一次使用
alert("Hello world!");//再次使用时必须重写一遍
类似"Hello world!"的数据写起来比较麻烦,我们可以使用第二中方式:变量。即先把它放到一个变量里再访问这个变量。
var s="Hello world!"; //定义一个叫作s的变量,同时把该字串放进去
alert(s);//访问s变量
alert(s);//再次访问s变量
变量的本质就是内存空间。与常量一样,变量究竟放到内存的什么地方去了,由操作系统决定。幸运的是,我们可以通过变量名去使用其对应的内存空间,而不必关心它的具体位置。变量的“定义”就是开辟内存空间,定义的格式可以看出,由关键字var起始,后面是空格,空格的后面是变量名列表,如:
var i;//定义一个变量
var a,b,c;//同时定义多个变量
var sum=0,str="Welcome to Javascript";//定义变量的同时确定变量存储的数据,称为“初始化”。变量的默认初始值为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