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ES6基础(上)

本文详细介绍了ES6中的类和对象概念,包括面向对象编程思想、类与对象的区别、类的创建与实例化、构造函数、方法添加以及类的继承机制。重点讲解了如何使用类描述现实世界并实例化对象,以及如何通过继承实现代码复用。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第一章:ES6基础(上)

1.1:面向对象编程介绍

  • 两大编程思想

    1. 面向过程:POP(Process-oriented programming)

      就是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使用的时候再一个一个的一次调用就可以了。

      面向过程,就是按照我们分析好了的步骤,按照步骤解决问题

    2. 面向对象:oop(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面向对象是把事物分解成为一个个对象,然后由对象之间分工合作。

      面向对象是以对象功能来划分问题,而不是步骤

      面向对象程序开发思想中,每一个对象都是功能中心,具有明确分工。面向对象编程具有灵活、代码可复用、容易维护和开发的优点,更适合多人合作的大型软件项目。

      面向对象的特性: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 面向过程和面向对象的对比

    1. 面向过程:
      • 优点:性能比面向对象高,适合跟硬件联系很紧密的东西,例如单片机就采用的面向过程编程。
      • 缺点:没有面向对象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
    2. 面向对象:
      • 优点: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由于面向对象有封装、继承、多态的特性,可以设计出低耦合的系统,使系统更加灵活、更加易于维护。
      • 缺点:性能比面向过程低。

1.2:ES6中的类和对象

  • 面向对象

    面向对象更贴近我们的实际生活,可以使用面向对象描述现实世界事物。但是事物分为具体事物和抽象的事物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1. 抽取(抽象)对象共同的属性和行为组织(封装)成一个类(模板)。
    2. 对类进行实例化,获取类的对象。
  • 对象

    JavaScript中,对象是一组无序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所有的事物都是对象。例如字符串、数值、数组、函数等。

    对象是由属性和方法组成的:

    1. 属性:事物的特征,在对象中用属性来表示(常用名词)
    2. 方法:事物的行为,在对象中用方法来表示(常用动词)
  • class

    在ES中新增加了类的概念,可以使用class关键字声明一个类,之后以这个类来实例化对象。

    抽象了对象的公共部分,它泛指某一大类(class)。对象特指某一个,通过类实例化一个具体的对象。

  • 创建类

    语法:

    calss 类名 {
    	// 内容
    }
    
    var xx = new 类名();
    

    注意:类必须使用new实例化对象

  • constructor构造函数

    constructor()方法是类的构造函数(默认方法),用于传递参数,返回实例对象,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没有显示定义,类内部对自动给我们创建一个constructor()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name,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
    var xiaownag = new Person('小王同学', 18);
    console.log(xiaowang.name);
    
  • 类添加方法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name,age) { ... }
    	say() {
    		console.log('我叫' + this.name);
    	}
    }
    
    var xiaowang = new Person('小王同学', 18);
    xiaowang.say();
    

    注意:方法之间不能加逗号分隔,同时方法不需要添加function关键字。

1.3:类的继承

  • 继承

    程序中的继承: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一些属性和方法。

    calss Father { ... }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 }
    
  • super关键字

    super关键字用于访问和调用父类上的函数。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surname){
    		this.surname = surname;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constructor(surname,firstname){
    		super(surname); 			// 调用父类的constructor(surname)
    		this.firstname = firstname; // 定义子类独有的属性
    	}
    }
    

    注意

    子类在构造函数中使用super,必须放到this前面(必须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在使用子类构造方法)

  • 注意点

    1. 在ES6中类没有变量提升,所以必须先定义类,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
    2. 类里面的共有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使用。
    3. 类里面的this指向问题:constructor里面的this指向实例对象,方法里面的this指向这个方法的调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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