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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思维导图
洪永佳发布于 今天 10:07
常见相关问题
DDD概念
DDD,全称Domain-Driven Design, 是一种处理复杂领域的设计思想,它试图分离技术实现的复杂性,并围绕业务概念构建领域模型来控制业务的复杂性,以解决软件难以理解,难以演进的问题。它通过边界划分将复杂业务领域简单化,帮我们设计出清晰的领域和应用边界,可以很容易地实现架构演进。
DDD是面向对象的设计思想,是面向对象设计的一种升华。
领域驱动设计提出了一套核心构造块(Building Blocks,如聚合、实体、值对象、领域服务、领域工厂、仓储、领域事件,等),这些构造块是对面向对象领域建模的一些核心最佳实践的浓缩。这些构造块可以使得我们的设计更加标准、有序。
实体(Entity) & 值对象(Value Object)
实体与面向对象中的概念类似,在这里再次提出是因为它是领域模型的基本元素。在领域模型中,实体应该具有唯一的标识符,从设计的一开始就应该考虑实体,决定是否建立一个实体也是十分重要的。值对象和我们说的编程中数值类型的变量是不同的,它仅仅是没有唯一标识符的实体,比如有两个收获地址的信息完全一样,那它就是值对象,并不是实体。值对象在领域模型中是可以被共享的,他们应该是“不可变的”(只读的),当有其他地方需要用到值对象时,可以将它的副本作为参数传递。
服务
当我们在分析某一领域时,一直在尝试如何将信息转化为领域模型,但并非所有的点我们都能用Model来涵盖。对象应当有属性,状态和行为,但有时领域中有一些行为是无法映射到具体的对象中的,我们也不能强行将其放入在某一个模型对象中,而将其单独作为一个方法又没有地方,此时就需要服务。服务是无状态的,对象是有状态的。所谓状态,就是对象的基本属性:高矮胖瘦,年轻漂亮。服务本身也是对象,但它却没有属性(只有行为),因此说是无状态的。 服务存在的目的就是为领域提供简单的方法。为了提供大量便捷的方法,自然要关联许多领域模型,所以说,行为(Action)天生就应该存在于服务中。 服务具有以下特点:
服务中体现的行为一定是不属于任何实体和值对象的,但它属于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