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类别与评选条件
一、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以单项奖为主,综合奖为辅。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优秀团队奖学金;综合奖为精英奖学金。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比的同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70%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5、学期内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的学分或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5(学分的规定参照温州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6、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三、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包括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的);
2、无故拖欠学费的。
各类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一、单项奖学金:
(一)德育优秀奖学金
1、德育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学生。
2、参加评选的学生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30%。具体参见思想品德评价办法;
(2)关心校风校貌建设,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3、评选办法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