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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完整性约束指的是为了防止不符合规范的数据进入数据库,在用户对数据进行插入e69da5e6ba90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66333、修改、删除等操作时,DBMS自动按照一定的约束条件对数据进行监测,使不符合规范的数据不能进入数据库,以确保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正确、有效、相容。
数据库的完整性约束包含以下类型:
1) 与表有关的约束:是表中定义的一种约束。可在列定义时定义该约束,此时称为列约束,也可以在表定义时定义约束,此时称为表约束。
2) 域(Domain)约束:在域定义中被定义的一种约束,它与在特定域中定义的任何列都有关系。
3) 断言(Assertion):在断言定义时定义的一种约束,它可以与一个或多个表进行关联。
扩展资料:
数据的完整性
分为以下四类:
1) 实体完整性:规定表的每一行在表中是惟一的实体。
2) 域完整性:是指表中的列必须满足某种特定的数据类型约束,其中约束又包括取值范围、精度等规定。
3) 参照完整性:是指两个表的主关键字和外关键字的数据应一致,保证了表之间的数据的一致性,防止了数据丢失或无意义的数据在数据库中扩散。
4) 用户定义的完整性:不同的关系数据库系统根据其应用环境的不同,往往还需要一些特殊的约束条件。用户定义的完整性即是针对某个特定关系数据库的约束条件,它反映某一具体应用必须满足的语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