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支持许霆的人多,因为大家感到恐惧了,谁知道哪天自己也经受不了诱惑。。。
然而重审后,许霆的庭审表现,让他的道德面承受了太多的关注和考量,人们已经从把目光转向。从而出现“倒戈”。人们
淡忘了原来的恐惧,变得娱乐起来,开始点评在法庭这个“舞台”上的演员。
于是有感,写下这些。
从法律角度,应该判无罪,且不用还钱,因为银行的损失已经由厂家赔偿,厂家责任损失自负。
从道德上,应该谴责。
立法的根本是防止犯罪,和罪刑判定。没有明文规定的可疑行为,就应该是无罪。
这次如果被判有罪,那么许霆就成为了法律完善道路上的无辜牺牲品。这个时候,是人权重要,还是法律重要呢?
许多人从支持到倒戈,我觉得很可笑,又很可悲,为别人,也为自己。就多数人来说,可能事不关己,以致大多以感性的角度来支持或反对许霆,但是否想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脆弱的个体,如果连法律都不能很好的保障我们了,那我们难道还指望旁观的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