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Java面向对象编程 第11章 对象 的生命周期

一、创建对象的方式

1、new 语句  (会调用构造方法)

2、反射   (会调用构造方法)

3、clone     (不会调用构造方法)

4、反序列化  (调用无参的构造函数)


二、构造方法

不能修饰的关键字:static、final、synchronized、abstract、native

不能有返回值,如果有返回值就成了一般成员函数。

构造函数中调用 this()、super() 必须放在第一条。


将构造函数设为private有两个效果:

(1)、别的类不能new 一个对象

(2)、因为构造函数已经私有,所以该类不可继承. (相当于将类设成了final) 


三、垃圾回收

System.gc() 或者 Runtime.gc() 不能保证被回收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leeeee/p/7276182.html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