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级 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
第六级灾难恢复应具有技术和管理支持如表 A.6 所示。
表 A. 6 第 6 级灾难恢复的技术和管理支持
要素 要求
A.6.1 数据备份系统 a) 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
b) 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c) 远程实时备份,实现数据零丢失。
A.6.2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a)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具备与生产数据处理系统一致的处理能力并完
全兼容;
b) 应用软件是“集群的”,可实时无缝切换;
c) 具备远程集群系统的实时监控和自动切换能力。
A.6.3 备用网络系统 a) 配备与生产系统相同等级的通信线路和网络设备;
b) 备用网络处于运行状态;
c) 最终用户可通过网络同时接入主、备中心。
A.6.4 备用基础设施 a) 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备用场地;
b) 有符合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和备用网络设备运行要求的场地;
c) 有满足关键业务功能恢复运作要求的场地;
d) 以上场地应保持 7 x 24 运作。
A.6.5 技术支持 在备用场地有:
a) 7 x 24 专职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
b) 7 x 24 专职数据备份技术支持人员;
c) 7 x 24 专职硬件、网络技术支持人员;
d) 7 x 24 专职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技术支持人员。
A.6.6 运行维护支持 a) 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
b) 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
c) 有备用计算机机房运行管理制度;
d) 有硬件和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e) 有实时数据备份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f) 有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A.6.7 灾难恢复预案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