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装置组成的,火灾探测器可以在火灾发生的初期,将燃烧物体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中,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位置、时间等等,使人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发现火灾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扑灭初期发生的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们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一、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组成和性能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组成主要包括电源和主机两部分。根据国标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各部分的基本功能如下:
(1)电源部分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互补两部分组成。主电源为220V交流市电,备用电源一般选用可充放电反复使用的各种蓄电池。电源部分的主要功能为:
① 主电、备电自动切换;
② 备用电源充电功能;
③ 电源故障监测功能;
④ 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功能;
⑤ 为探测器回路供电功能。
目前大多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设计采用线性调节稳压电源,同时在输出部分增加过压和过流保护环节。近来还出现开关型稳压电源方式。
(2)主机部分
主机部分常态监视探测器回路变化情况,遇有报警信号时,执行响应的动作,其功能如下:
① 故障声光报警。当出现探测器回路断路、短路、探测器自身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均应进行声、光报警,指示具体故障部位。
② 火灾声光报警。当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或其他火灾报警信号单元发出报警信号时,控制器能迅速、准确地接收、处理此报警信号,进行火灾声光报警,指示具体火警部位和时间。
③ 火灾报警优先功能。控制器在报故障时,如出现火灾报警信号,应能自动切换到火灾声光报警状态。若故障信号依然存在,只有在火情被排除,人工进行火灾信号复位后,控制器才能转换到故障报警状态。
④ 火灾报警记忆功能。当控制器收到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能保持并记忆,不可随火灾报警信号源的消失而消失,同时亦能继续接受、处理其他火灾报警信号。
⑤ 声报警消声及再声响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后,可通过控制器的消声按钮人为消声,如果停止声响报警时又出现其他报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进行声光报警。
⑥ 时钟单元功能。控制器本身应提供一个工作时钟,用于对工作状态提供监视参考。当火灾报警控时,时钟应能指示并记录准确的报警时间。
⑦ 输出控制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应具有一对以上的输出控制接点,用于火灾报警时的联动控制,如用于室外警铃,启动自动灭火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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