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试行办法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安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
2014年以来入学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一律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时间、等级、名额和金额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共评三次,第一次评选时间为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第二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一学年后,第三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两学年后。评选工作每年九月份下旬开始,十月份完成。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各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选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经费情况分配。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1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8000元/(人·年)。
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将依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实施,奖学金的名额、评选条件、程序及方法均按学校原则要求执行。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