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4日电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并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
《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强调,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意见》明确,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推动东西部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要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打通供应链条,拓展销售途径,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要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要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做好规划设计,加强宣传推介。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要完善利益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要加大政策激励,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要强化督促落实,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