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说明Java中继承与组合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首先文章会给出一小段代码示例,用于展示到底什么是继承。然后演示如何通过“组合”来改进这种继承的设计机制。最后总结这两者的应用场景,即到底应该选择继承还是组合。
1、继承
假设我们有一个名为Insect(昆虫)的类,这个类包含两个方法:1)移动move(); 2)攻击attack()。
代码如下:
现在,你想要定义一个名为Bee(蜜蜂)的类。Bee(蜜蜂)是Insect(昆虫)的一种,但实现了不同于Insect(昆虫)的attack()和move方法。这时候我们可以用继承的设计机制来实现Bee类,就像下面的代码一样:
InheritanceVSComposition作为一个测试类,在其main方法中生成了一个Bee类的实例,并赋值给Insect类型的引用变量
i。所以调用i的attack方法时,对应的是Bee类实例的attack方法,也就是调用了Bee类的attack方法。
类的继承结构图如下,非常简单:
输出:
Fly被打印了两次,也就是说move方法被调用了两次。但按理来讲,move方法只应当被调用一次,因为无论是昆虫还是蜜蜂,一次攻击前只移动一次。
问题出在子类(即Bee类)的attack方法的重载代码中,也就是super.attack()这一句。因为在父类(即Insect类)中,调用attack方法时会先调用move方法,所以当子类(Bee)调用super.attack()时,相当于也同时调用了被重载的move方法(注意是子类被重载的move方法,而不是父类的move方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删
除子类的attack方法。这么做会使得子类的attack方法的实现完全依赖于父类对于该方法的实现(因为子类继承了父类的attack方法)。如果父类的attack方法不受控制而产生了变更。比如说,父类的attack方法中调用了另外的move方法,那么子类的attack方法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这是一种很糟糕的封装。
也可以重写子类的attack方法,像下面这样:
这样保证了结果的正确性,因为子类的attack方法不再依赖于父类。但是,子类attack方法的代码与父类产生了重复(重复的attack方法会使得很多事情变得复杂,不仅仅是多打印了一条输出语句)。所以第二种办法也不行,它不符合软件工程中关于重用的思想。
如此看来,继承机制是有缺点的:子类依赖于父类的实现细节,如果父类产生了变更,子类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2、组合
在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用组合的机制来替代继承。我们先看一下运用组合如何实现。
attack这一功能不再是一个方法,而是被抽象为一个接口。
通过对Attack接口的实现,就可以在实现类当中定义不同类型的attack。
因为attack功能已经被抽象为一个接口,所以Insect类不再需要有attack方法。
Bee类一种Insect类,它具有attack的功能,所以它实现了attack接口:
类图:
测试类代码,将AttackImpl的实例作为Attack类型的参数传给Bee类的构造函数:
3、什么时候该用继承,什么时候该用组合?
以下两条原则说明了应该如何选择继承与组合:
如果存在一种IS-A的关系(比如Bee“是一个”Insect),并且一个类需要向另一个类暴露所有的方法接口,那么更应该用继承的机制。
如果存在一种HAS-A的关系(比如Bee“有一个”attack功能),那么更应该运用组合。
总结来说,继承和组合都有他们的用处。只有充分理解各对象和功能之间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这两种机制各自的优点。
文章出处:http://www.lupaworld.com/article-2427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