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介
蓝牙资格程序参考文档是主要的参考文档,它定义了蓝牙的要求,方法和政策。它可以从蓝牙网站获得。
通过蓝牙资格审核显示某些符合程序和具备互操作性的度量标准,但是产品并没有使用蓝牙规范的方方面面进行测试。通过资格审核只是满足授权证书的其中一种情况。成员有最终的责任去确认有资格的产品符合蓝牙规范以及同其他产品的互操作性。
2范围
这个部分定义了一些基本的概念,使用在蓝牙资格认证程序。
3定义
蓝牙资格审核——这个PRD定义的审核去认证那些蓝牙无线技术的设计。
蓝牙资格程序——蓝牙资格审核过程以及相关的一些要求和审核。
3.1蓝牙产品的类型
蓝牙产品——任何包含蓝牙无线技术的产品。这定义的蓝牙产品,可能需要使技术扩展到蓝牙范围,被专利和版权证书定义,变得更有功能。(能量供应,运行可执行文件的能力)。支持的技术并不是蓝牙产品类型定义的一部分,并不包含于蓝牙授权许可。
所有的蓝牙产品应该是以下的其中一种:
- 蓝牙终端产品
- 蓝牙主机系统产品
- 蓝牙控制子系统产品
- 蓝牙配置子系统产品
- 蓝牙组件产品
- 蓝牙开发工具
- 蓝牙测试设备
表3.1 不同的核心配置定义的缩写
缩写 | 解释 | 连接部分 |
BR CC | 蓝牙基础速率核心配置 | 4.1 |
EDR CC | 蓝牙增强数据速率核心配置 | 4.2 |
HS CC | 高速蓝牙核心配置 | 4.3 |
LE CC | 蓝牙低能耗核心配置 | 4.4 |
BR and LE Combined CC | 蓝牙基本速率与低功耗组合核心配置 | 4.5 |
HCI CC | 主机控制器接口核心配置 | 4.6 |
使用表3.1,接下来的蓝牙产品类型定义依据核心配置。对于各自的核心蓝牙配置,字母“M”表示它强制要求得到支持,“O”表示选择性支持,“P”表示它选择性被允许去要求核心配置的一部分,“I”表示核心配置,被固定地包含在联合核心配置,“E”表示不要求来自核心配置的支持。
3.1.1蓝牙终端产品
一个蓝牙终端产品被要求实现一个或者多个蓝牙配置,遵循规范要求的部分,并且依据在这里定义的强制要求。与蓝牙终端产品互补的仅限于蓝牙配置子系统产品。
蓝牙终端产品的类型定义在表格3.2
| BR CC | EDR CC | HS CC | BR and LE Combined CC | LE CC | HCI CC |
BR End Product | M | P | P | E | E | O |
EDR End Product | M | M | P | E | E | O |
HS End Product | M | M | M | E | E | O |
LE End Product | E | E | E | E | M | O |
BR and LE End Product | I | P | P | M | I | O |
EDR and LE End Product | I | M | P | M | I | O |
HS and LE End Product | I | M | M | M | I | O |
每种蓝牙终端类型所需要的蓝牙配置
3.1.2蓝牙子系统产品
蓝牙子系统产品知识被要求实现规范的一部分,顺从规范的这一部分,并且依据这里定义的强制要求。对于发布,蓝牙子系统产品被许可为唯一的。蓝牙子系统的产品对于蓝牙技术的使用,要求蓝牙子系统产品要能够与一个或者多个互补产品相结合,这个组合要满足蓝牙终端产品要求。被使用在组合中的互补产品,仅仅限于在每个产品定义中明确规定的互补产品。
这是三种蓝牙子系统产品的定义
- 蓝牙主机子系统产品
- 蓝牙控制器子系统产品
- 蓝牙配置子系统产品
一个蓝牙子系统的产品应该是以上中的一种类型。
3.1.2.1蓝牙主机子系统产品
每种类型的蓝牙主机子系统产品所需要的配置如表格3.3所示
| BR CC Host Parts | HS CC Host Parts | BR and LE Combined CC Host Parts | LE CC Host Parts | HCI CC |
BR/EDR Host Subsystem Product | M | P | E | E | M |
HS Host Subsystem Product | M | M | E | E | M |
LE Host Subsystem Product | E | E | E | M | M |
BR/EDR and LE Host Subsystem Product | I | P | M | I | M |
HS and LE Host Subsystem Product | I | M | M | I | M |
一个蓝牙主机子系统产品可能包含,除了被要求的核心配置主机部分(定义在表3.3),所有的强制要求被定义在一个或者多个协议和配置,在HCI上。在HCI下面的协议被核心配置控制器要求部分(定义在表3.4)应该从主机子系统产品上排除。
蓝牙主机子系统的互补产品有以下限制:
- 蓝牙控制器子系统产品实现并使用的HCI,用于通讯的,在子系统之间
- 蓝牙配置子系统产品,当蓝牙主机子系统结合一个蓝牙控制器子系统产品。
3.1.3蓝牙组件产品
一个蓝牙组件产品被要求去实现,至少,所有的强制要求,如果规范的任何协议,配置或者服务部分,在遵守规范的部分。蓝牙组件产品在发布的时候被唯一认证。蓝牙无线技术在蓝牙组件产品中的使用,需要蓝牙组件产品被纳入蓝牙终端产品或者蓝牙子系统产品。一个产品,符合蓝牙终端产品或者蓝牙子系统产品,可能被认证为蓝牙组件产品,如果一个制造商决定进一步整合,需要将产品认证为蓝牙终端产品或者蓝牙子系统产品。
3.1.4蓝牙开发工具
一个蓝牙开发工具是一个蓝牙产品是打算用于促进蓝牙设计的开发。蓝牙开发工具可以在发布的时候唯一认证,在蓝牙产品开发中使用无线蓝牙技术。
3.1.5蓝牙测试设备
一个蓝牙测试设备是一个蓝牙产品被打算用于新蓝牙产品的测试。蓝牙测试设备可以在发布的时候被提供唯一认证,在新蓝牙产品的测试中使用无线蓝牙技术。有必要的地方,蓝牙测试设备可能偏离规范,为了完成测试目的在蓝牙测试规范。
4核心配置
这个部分定义了一套特征,这些特征被许可为一个规范的名字用于一个产品。核心规范版本名字,是简单地这个版本自身的版本数字。
规范名字不同于核心规范版本数字,产品被标记为基于满足核心规范的要求和混合规范。
每个核心规范的定义通过一系列的零件和核心规范的个体特征,核心规范被支持去允许核心名字使用。这些配置要求可能取决于它被支持的配置。
4.1基本速率核心配置
这个部分指定基本速率核心配置的合规要求。去声称支持基本速率核心配置,一个实现必须支持一套被要求的特征,通过表4.1和表4.2的细节。
主机部分
层 | 要求的特性 |
L2CAP ([Vol 3] Part A) | L2CAP 信令信道(CID 0x0001) 和所有相关的强制要求 |
SDP ([Vol 3] Part B) | 所有强制性特征 |
ATT ([Vol 3] Part F) | 如果ATT支持,所有强制性特征 |
GATT ([Vol 3] Part G) | GATT是强制的,如果ATT支持,如果支持,所有的强制性特征 |
GAP ([Vol 3] Part C) | 所有的强制性特征在第2部分穿过8,并且第5部分 |
表4.1 BR核心配置主机要求
控制器部分
层 | 要求特征 |
RF ([Vol 2] Part A) | 所有强制性特征 |
BB ([Vol 2] Part B) | 所有强制性特征 |
LMP ([Vol 2] Part C) | 所有强制性特征 |
表4.2 BR核心配置控制器要求
4.2增强的数据速率核心配置
这个部分指定增强数据速率核心配置要遵循的要求。
表4.3定义传输要求的三种类别,这些类别需要满足接下来规则的主题:
- 一个蓝牙产品应该支持此类别1,无论何时它支持异步传输,它结合的配置
- 一个蓝牙产品应该支持类别2,无论何时它支持异步传输多槽ACL包,它结合的配置
- 一个蓝牙产品应该支持类别3,无论何时它支持eSCO同步传输,它结合的配置
一个多剖面产品应该支持所有可应用的类别为了要求去支持增强数据速率核心配置
4.3高速核心配置
这个部分指定高速核心配置所需要遵循的要求。
被要求支持高速核心配置,一个实现必须支持一套要求的特征,依据表4.4和表4.5的细节
4.4低能耗核心配置
这个部分指定低能耗核心配置所需要遵循的要求。
被要求支持低能耗核心配置,一个实现必须支持一套要求的特征,依据表4.6和表4.7的细节
4.5基本速率低能量组合核心配置
4.6主机控制器接口核心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