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一句“血汗工厂”离职工人被索赔五万

南都讯记者刘晓燕与公司发生劳务纠纷,离职工人上网“诉苦求助”,未料用词过猛,“血汗工厂”等惹怒老东家,后者告上法庭索赔5万,一审不予支持,昨日双方在深圳中院二审过堂。喻某为深圳金某捷公司员工,金某捷公司诉称,2009年10月29日起,喻未请假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11月20日按自动离职处理。对此喻某并不认同,于是同年11月30日起,喻某在多个网络论坛和社区发帖“求助”,称公司为“黑厂”、“血汗工厂”、“最可恶最可恨最没人性”的工厂。帖子截至去年7月点击率达到数万人,金某捷公司称此举是诋毁、诽谤公司名誉,严重影响了公司生产经营,侵犯了金某捷公司的名誉。该公司请求判决喻某立即停止侵害,并在报纸上刊登启事为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千纤草丝瓜水500ML防辐射美白 送泡瓶 喷瓶 纸膜 唇膜m650,并赔偿5万元损失和2400元公证费用。一审宝安区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喻某通过论坛发表评价希望获得网友支持,以寻求法律上帮助和心灵上抚慰,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金某捷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 8506#韩版女装热卖混搭可爱印蝴蝶结假两件T恤,但该案因劳动争议纠纷引起,庭审中喻某也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已停止在网上发表言论,因此法院驳回金某捷公司的诉讼请求。不服一审判决,金某捷公司上诉至深圳中院。昨日,该公司在庭上表示,劳动争议的化解并不必然导致喻某侵犯名誉事实不存在,喻某的行为属违法,必须对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喻某则表示,他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他在天涯论坛所发的帖子内容都是有依据的,他对工厂的评价并非凭空捏造,是基于工厂拖欠工资、不买社保、找茬开除员工等作出的判断。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相关的主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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