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篇
       "他成就了一种精神——永不言败。他铸就了一个榜样——奋斗不息。他是刀锋上的舞者,因为鲜血的浇灌而人生绚烂,他是荒漠中的行者,因为执着的信念而事业大展。他的笑容如花儿绽放,铸就了一种叫斗志的品格,他的心灵如水晶剔透,孕育了一种叫才情的内涵。他用真诚书写爱情,才有了坚贞不移的诠释,他用搏杀品读人生,才有了青春永驻的容颜。有了他,已然有了未来的期待……"
       刘德华是香港艺坛的一种“现象”。这种“现象”涵盖了阳光与潇洒的气度、敬业与奋斗的精神、无私与仁善的品德等诸多元素。如今,“现象”已然成了当代青年追求的路标。
  “现象”不是一天形成的。记得刘德华凭借一首《忘情水》红遍中国大江南北时,人们更多的是喜欢他俊朗的外貌与儒雅的亲和力,人们无法从歌兮情感的旋律中领悟到他更深刻的内在与本质。直到那年的春节晚会上,刘德华现象井喷般陡然诞生。
  刘德华站到了春节晚会的台上,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一名内地歌手,同唱刘德华那首著名的歌《中国人》。“五千年的风和雨啊,藏了多少梦/×××的脸黑色的眼,不变是笑容/八千里山川河岳,像是一首歌/不论你来自何方,将去向何处/一样的泪,一样的痛,曾经的苦难,我们留心中/一样的血,一样的种,未来还有梦,我们一起开拓/手牵着手不分你我,昂首向前走/让世界知道我们都是中国人。”
  从刘德华口里流出的,不是普通的歌词,而是一种力量,一种穿越古今,从秦王的兵马俑那里一脉相承的汉子精神。歌成了刘德华的另一生命,随着他的血液,流动在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激发着他的每一个细胞,即使是他的发梢,也都充满了生命感和旋律感。那一瞬间,人们突然明白了刘德华赖以走红,赖以青春不倒的真诀。
  他人是用嗓子在唱歌,刘德华则是用生命在唱歌。
  难怪刘德华会成为香港青年的路标,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这样一种刘德华精神。
  但这毕竟不是刘德华的全部,更不是刘德华精神的全部。
  刘德华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作为普通人,他的最大优点在于他的执着和力量,最大缺点也在于他的执着和力量。
  执着本身就是一种力量,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力量太强,外在表现则为刚,如果没有柔相济,则会失之于单薄。2004年的刘德华收获颇丰,电影《十面埋伏》、《龙凤斗》、《魔幻厨房》等都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曾一度对刘德华演技颇有微辞的人,也对他这一年度的表现给予了积极的肯定。特别是《天下无贼》结尾那刀锋上绽开的生命之花,更是深深地震撼了每一位观者,人性之美在那一刻与刘德华浑如一体,绚烂夺目。
  刘德华是香港的一面旗帜,旗面在社会浪潮的吹打之下,猎猎作响,旗杆却仍在成长与积淀。刘德华毕竟不是一座山,至少在目前他还缺乏一座山足够的厚重敦实。他就像一名古代的武士,有着一往无前的勇猛精神,却没有停下来内省的时间与能力。
  刘德华永远都是一名斗士。
  这或许就是矛盾,而且是不可调和的。
  这绝不是一种批判,而是更深层地解读刘德华。换言之,批判也是一种欣赏。
  正因为刘德华有值得批判之处,他才更显得真实,才更可亲可敬。这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完整,或者完美,一种形而下同形而上的和谐。我们的民族精神,太讲究独善其身,缺乏的恰恰是个性的张扬和力量的宣泄。刘德华是矗立在民族肩头的一座喷发的火山,因此他才会炫目,才会震撼。
  这或许就是刘德华之所以能够成为大众情人,而梁朝伟只能是刘嘉玲一个人的情人的原因吧。
  刘德华现象就是一种象征,一种奋斗不息的象征。
  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更需要的是一种力量:人格的力量、性格的力量、信念的力量共同组成的生命的力量。刘德华的存在,唤醒了人们潜意识之中对渐已远去的雄性精神的回归。
  朱丽倩之所以默默地站在刘德华身后十数年,承受着所有的委屈压力,无怨无悔,恐怕正是享受着一种灵魂的激荡。
  作为女性,被一种纯粹的男性精神征服,是一种无上快感。
  一件物体和另一件物体,如果一定要同时站在阳光的面前,它们永远只可能是平行的两个个体。只有其中一个物体站在阳面,而另一个站在阴面,这两个物体,才能合而为一。喻可欣和刘德华的情海大道之所以无法走到尽头,根本原因,应该就在于此。相比而言,朱丽倩似乎找到了一种生命和感情的哲学体现方式。
  走近刘德华,就是走近温暖、走近阳光;解读刘德华现象,就是解读奋斗的精神。
 
泰亨村的刘家祠堂
 
泰亨村的刘家祠堂(1)

 
水未央,人未央,英雄俯首断肠。
  白云之美,飘逸于高天之瞬,青山之秀,超拔在绝顶之巅。
  野性,无羁中奔腾出烈焰,
  灵魂,自然中绽放出绚烂……
  1961年9月27日,香港大埔镇泰亨村的刘家,又要增添人丁了。家里的女眷欣喜地忙碌着,有人跑进厨房烧水,有人去请接生婆。老太爷却稳稳地坐在摇椅上,随着摇椅的摆动身体上下起伏着,表情看上去稳如泰山。他心里在默默祈祷:已经生了3个女儿了,这回该生个儿子了吧。
  大埔是香港北面的一个镇,位于新界境内,东临大埔湾。因为三面环山,只有东面经过陀罗海峡可以出海,避风条件良好。自古以来,大埔便是天然渔港,因此,大埔是一个以渔民为主的城镇。上世纪60年代,香港发展的脚步加快,但主要集中在香港岛以及九龙,经济发展的春风,连沙田都不曾波及到,更不用说靠北的大埔了。
  泰亨村在大埔的西北约5公里处,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落。因为离海有相当一段距离,所以泰亨村的村民是以种植粮食为生,主要农产品是蔬菜和稻谷。
  刘家在大埔是个大户人家,有着大埔村最大的一幢祖屋。祖屋呈品字形,正中突出的地方,是刘家祠堂。正门进去,当中是一个神龛,龛上常年香火不绝。神龛的上面,挂着许多画像,画的全都是刘家的祖人。祠堂的后面,才是刘家的住房。
  毕竟不是头胎,孩子出生异常顺利,而且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大儿媳妇第一时间来到堂屋,向老爷子报喜,恭恭敬敬叫了一声爸,然后说:“恭喜您,又添了一个孙子。”
  老太爷喜笑颜开,说:“好哇,这是老二的长子。好事,好事哇。”
  大儿媳妇说:“你给孙子取个名字吧。”
  老太爷说:“这孩子是福字辈。”说这话的时候,他侧耳听了听,听见里屋中,小家伙的哭声异常洪亮,声震屋宇,便说:“这是我们刘家的大喜事,就叫荣吧。”
  大儿媳妇立即往屋里跑,一边跑一边叫道:“孩子有名了,叫刘福荣。”老太爷在后面说:“你们找个人给他爸爸打个电话,别把这大事忘了。”
  刘福荣的爸爸刘礼,在香港启德机场当消防员。中国内地的消防员是军队编制,香港不同,是民营编制,属于一种半军事化单位。启德机场是企业,他们的消防队便是完全的企业编制。机场紧靠九龙湾,离大埔有几十里。听说添了个儿子,刘礼惊喜异常,当即请了假,乘车往家里赶。
  第二天,刘礼抱着儿子来到大埔医院,让医院为儿子验明正身,发一张出生证。出生证上端端正正写着这孩子的名字:刘福荣,籍贯:广东新会。刘礼显然不太重视中国那传统的取名法,也不太喜欢刘福荣这个名字,因此,当这个孩子后来上学的时候,他便给儿子改了一个名字,叫刘德华。据说,夏天出生的孩子有一个特点:好动。
  这一特点,在刘德华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自从会走路时起,他就整天跟在爷爷身后东跑西颠,爷爷长爷爷短地叫着,更喜欢爬在爷爷身上,捋他颌上的白胡子玩。爷爷呢,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将他带进祠堂里,指着上面的画像对他说,这是你的高祖,这个是你的太祖。
  刘德华太小了,完全不懂,问爷爷:“什么是太祖?”爷爷说:“太祖就是爷爷的爷爷。你太祖爷可了不得,他是朝廷的大官。”孙子又问:“爷爷,朝廷是什么?”
  年幼的刘德华并不真的想弄明白朝廷是什么,只是他这样问的时候,爷爷总会给他讲一大堆有关朝廷、有关太祖爷爷的故事。这些故事就像是庄稼地里的肥料,滋润着小小的刘德华,使得他日渐壮硕。
  乡村里长大的孩子,就像野地里长出的草,无拘无束,自生自灭。这一点,和城里长大的孩子全然不同。城里太繁杂,车多房子多,出门容易迷路,走在路上容易出车祸。兼邻居间相互不熟悉,谁都摸不清谁的底细,如果不管束好孩子,随时都会出事。乡村就不一样,出门就是阡陌田亩,青山绿水,长期生活在一起,彼此熟悉,自然无需防范什么。因此,乡村的孩子,就像那些放养在野地里的小牛,自然、野性,却也带着率直和阳光。
  一群孩子就是一群小牛犊,在广袤的土地上,自然地释放着他们的野性。
  孩子间所有调皮的游戏都尝试后,便觉无趣了,想探寻更具刺激性的游戏。某一天,刘德华和堂兄商量出一种玩法,各自找来一些废报纸和渔线,将那些旧报纸铺在地上,先画了一个人的形状,然后用刀片沿着线切割。刘德华的小弟弟见两个哥哥玩得起劲,也凑上前来,问他们要干什么。刘德华用一种大人口气说:“没你的事,到一边玩去。”弟弟受了委屈,立即说:“我去告诉妈妈。”
  这事,如果告诉了妈妈,麻烦就来了,两兄弟只好将这个小弟叫过来,让他一起玩。正做准备的时候,村里又有一个孩子加入进来。他们用黑色的漆将纸人涂得全身漆黑一团,又用渔线系住纸人的四肢,再将纸人藏好。
  吃过晚饭,几个孩子放下碗就凑到了一起,他们走出村口,沿着山路走了好远,一直走到山路的边上。那条路是泰亨村的村民进出的必经之路,待天完全黑下来之后,由堂哥领头,将纸人在地上铺好。然后再拉着渔线,爬到一棵树上,将渔线从树上穿过,牵到稍远的地方。4个人各拉一根渔线,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那条影影绰绰的路。月亮没有出来,漆黑一片,只有树下的那条路,惨白地横陈在那里。等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路的尽头有一火星儿,似乎是有个抽着烟的人正走过来。
 
刘德华小声问堂哥:“那是谁?”堂哥说:“天太黑了,看不清。”同村的伙伴说:“管他是谁,等了这么久才来第一个,吓了再说。”
  那人越走越近了,看上去很胖,脚步声啪嗒啪嗒地响,完全不知道一场惊骇在等着他。堂哥轻轻地数了三声:“一、二、三。”三字刚落,4个人同时拉动绳子,胖子面前立即出现了一个面目狰狞,活灵活现的“怪物”。那一瞬间,胖子被吓得魂飞魄散,呆立片刻之后,
拔腿狂奔。4个小家伙见诡计成功,心花怒放,止不住地想放声大笑。堂哥似乎早有预料,对他们小声说:“谁如果弄出声,我就揍谁。”于是,笑声被压制在言语的恐惧中了,然而愉悦任凭任何恐吓也难以压制。
  时隔不久,来了第二个受害人,这次是个女人。这个女人显然是吓坏了,身子一软,蹲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4个小家伙意识到闯祸了,不得不放松了渔线,让那黑影消失无形。一连吓了几个人,他们还想再玩下去,却听到村头妈妈的叫声,他们只好收起这一切,迅速跑回家去。悄悄地溜进门,正好听到父亲和母亲在说话。
  父亲对母亲说:“我看是真的有问题。”母亲说:“有什么问题?没影的事,肯定是你眼花了。”父亲伸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大个影子,我怎么会看错?绝对错不了,两颗眼珠还发光呢。”
  母亲说:“你别乱说了。泰亨村的风水一向都很好,从来不闹鬼的。”
  刘德华没料到,那几个被自己的恶作剧吓到的人中,竟有自己的父亲。他既觉得好笑,又担心穿帮,强忍着才没有笑出声来。
  他向前走动时,父亲终于看到了他和弟弟,说道:“荣仔,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去哪里了?”他不敢说自己干什么去了,只好说在堂哥那玩。父亲又说:“以后早点回家,晚上别去野地里玩,特别是山路那边,最好不要去了。”
  直到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了头,他才忍不住大笑起来。他当然知道,这事如果被父亲知道,肯定会狠揍自己一顿,因此,他一直将这个秘密藏在心底。
 
跟着父亲进城去
 
跟着父亲进城去(1)

 
我的目光一如从前般坚定,守卫着属于自己的爱情。
  5岁那年,一场意外车祸,夺去了爷爷的生命。
  那天一大早,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快到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停了,雨意却还浓浓的。这种时候,正是抓蜗牛的最佳时机。刘德华和两个堂兄,每人提一只小桶,跑到村后的山上去抓蜗牛。
  天近黄昏的时候,大伯匆匆跑过来,对他们说:“你们还在这里玩,爷爷给车撞倒了,快回去。”说着,他飞快地抓过3个孩子手中的小桶扔在地上,领头向村子跑去。
  此时,雨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似乎是天公在为刘德华的爷爷流泪。4个人在雨幕中一路狂奔,跑到家门口时,天已经黑了,品字形的大屋里,两边全都是黑的,只有中间的祠堂亮着灯。他们径直向祠堂跑去,见一大家子人,全都围在祠堂里,父亲和母亲都在,他们的眼睛已经有些红肿,泪水涟涟。
  刘德华从人缝里钻进去,看到了爷爷。他就躺在祠堂的中间,他的身下,是一块木板,身上盖着一块白布,将整个脸都遮住了。
  他转过身看看母亲,问她:“爷爷怎么了?”母亲含着泪说:“爷爷过世了。”
  爷爷过世了。这就是大人说的死去了?他呆住了,不明白死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人为什么要死?死了就没有了吗?他平生第一次感到了害怕。这是一种莫名的恐惧,他实在不明白那种恐惧从何而来。母亲从后面抱住了他,紧紧的……他轻轻叫了一声:“爷爷!”母亲哽咽着告诉他,爷爷被一辆大货车撞了。大姐在那里失声痛哭,父亲口中念念有词,不知在说着什么。他突然想,爷爷今后是不是再也不会给自己讲故事了?自己是不是再也不能见到爷爷了?想到这一点,他也跟着哭起来。
  后来,爷爷的尸体,被人放进一只长方形的木箱子里,用长长的钉子,一个一个地钉上了。
  淫淫霏雨中,送葬的队伍抬着那口棺木离开了村子,向后面的山上走去。刘德华和家里其他亲人一起,披麻戴孝,三步一叩,送别了爷爷。
  从那以后,他真的再也见不到爷爷了。可他还常常想起爷爷,想弄明白死到底是怎么回事,爷爷到什么地方去了吗?然而,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讲,无论如何他也想不明白。
  接下来,父母忙起了搬家的事。
  以前,大概因为爷爷在的缘故,父亲虽然一直想将全家搬进城里生活,但因为爷爷的反对,也因为村里的传统,父亲只是心里想想,不敢付诸实践。现在,爷爷已经去世了,无了牵挂的父亲便做了这样的决定。
  这个决定,在泰亨村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泰亨村是一个极其封闭的村子,有着一种说不清来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排外意识。在他们的心目中,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地方比泰亨村更好了,这里山清水秀,风水绝佳。这里是祖宗生活的地方,作为子孙,最大的孝顺,就是要守住祖宗的这片土地。刘礼现在竟然要背弃这片土地,在村里人看来,这是大逆不道的事。
  刘德华始终都没有弄清,当初父亲决定搬进城时,村里人为什么像躲麻风病人一般躲着他们,讨厌他们。以前那些和刘德华非常要好的孩子,突然间不理他了。他去找他们,他们却眼一瞪,脚一跺,从牙缝里挤出一声:“叛徒!”然后愤怒地转身走开。姐姐听到这样的话,只是气得流眼泪,完全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刘德华可不甘心被别人骂,他迅速抓起地上的石块,向那些人扔过去。
  成年以后,刘德华回想父亲搬家这件事,渐渐明白,父亲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体现的不仅仅是新潮,更有一种超前意识。刘家在泰亨村毕竟是大族,有田地有×××,住在泰亨村,可以衣食无忧。尤其是几十年后,香港快速发展,土地变得比金子还值钱的时候,他们全家留在那里,即使不是暴富,也是地主,日子一定会过得非常舒坦。可父亲放弃了当时还算安逸的生活,带着全家搬进了城里。
  搬进城里实际上过起了艰难的苦日子。尽管有很多文章说,刘德华进城后,成了少东家,但那所谓的少东家,实际上等于是一种讽刺。他家的营生,在当时,也只不过是维持全家人的生计而已,根本谈不上小康。可正是这次搬迁,恰恰使得几个子女不仅受到了比在泰亨村更好的教育,也让他们从此有了一个新的人生起点。对于父亲或者母亲的未来,这个决定的影响并不一定十分重大,但对于子女尤其是对于刘德华来说,却是一次划时代的命运抉择。如果没有这次选择,大概也不会有今日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天王刘德华。
  刘德华说:“有时我会想:若非父亲的思想新潮,尽早做了革命性的决定——将家搬进了城里,待搬到城里来,又为生活不辞劳苦地奔波,说不定我等刘氏嫡系早已活脱脱是个养尊处优,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十二少了。左手尾指留片小指甲,嘴角含烟,吞云吐雾,每天早上捧着心爱的金丝雀往燕云大茶楼一钻,坐在靠窗一张特别留下的位子上,品茗上佳的‘马骝’。风花雪月,良辰美景,看戏操曲,闲来吊起嗓子哼一曲‘牡丹亭惊梦’,游戏人生。”
  因为父亲是启德机场的消防员,为了工作上的方便,他们搬去的地方,也并不是城市的中心,而是在离启德机场很近的城市边缘,地处黄大仙和新蒲岗的中间地带,一个名叫钻石山的小地方。后来,那里修了龙翔道,通了地铁,并且在钻石山设有地铁站,渐渐繁华起来。可在当年,那里是一片贫民区。刘德华上面有3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全家8口人,即使是在城市的边缘,过的也是城市生活,靠父亲一个人的薪水,也是很艰难的。
 
俗话说,穷则思变。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如果不是怀揣巨额财富,到新环境之后的生活标准,肯定会下降许多。为了生计,不得不挖空心思,寻找门路。
  那时,香港很流行一首歌:“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问我妈妈,我长大了将会如何?我会漂亮吗?我会富有吗?妈妈这样回答我:孩子、孩子,将来你长大了能拥有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并不能预见未来。然后,当我长大了,我恋爱了。我问伊,我们面对的将会
是一个怎样的人生?会如彩虹般的艳丽吗?一天又一天,地老天荒?伊温和地说:亲爱的,我们无法知道将来,但我们决定如何走面前的路,人生就如何呈现。”
  这首歌,不仅对父亲刘礼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同样,对年幼的刘德华也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做父亲的,不仅要选择自己未来的路,还要为子女选择未来的路。未来的路是什么样的?他无法预见,可是,他能够让孩子们学会勤劳,学会在最艰苦的生活条件下磨砺自己,坚定自己,丰富自己。
  父亲利用家里的房子,经营起了自己的生意。那是一间小小的冰室。
  事实上严格说来,这是一间杂食店,一端是冰室,同时还兼营着快餐,卖一些诸如粥呀粉呀之类的广东食物。此外,还兼营着副食杂货,总之就是一个大杂烩,只要能够养家糊口,他们什么生意都做。
  这种经营方式,既是当年低层香港民众的一种生存状态,也多少体现了刘礼那种不屈的意志和勤劳的品格。
相对而言,刘德华最喜欢做的一件事,还是送外卖。
  他家离坚城片场很近,那里每天都聚集许多的演员拍戏。如今,我们看香港那些天王天后什么的,都觉得他们异常风光,其实,作为普通的电视演员,甚至是二三线的电影演员,他们的薪酬都是极低的,只比普通的白领略高一点点。这样的收入水平,自然不可能花天酒地,更多的时候,他们会像普通人一样,在街边小摊上吃饭。刘家的冰室离片场近,常常会
有一些演员跑到他们的冰室喝茶聊天,甚至是喝粥吃粉。
  百无聊赖的时候,刘德华就喜欢扎在他们中间,听他们谈一些逸闻趣事。
  当时,电视台的几个当红明星,如冯宝宝、曹达华、石坚等人,早已万人瞩目。他们自然不会跑到刘家的冰室里来消费,但工作忙的时候,为了省时间,也会一个电话打到刘家冰室叫外卖。每当这时,刘德华便自告奋勇,因为送外卖可以让他走进片场,接近明星。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在一旁看他们拍戏。
  正因为这段经历,使得刘德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熟悉了拍戏的路数。
  从另一重意义上说,正因为他见这些大牌明星太容易了,因此,在刘德华的眼里,这些人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高不可攀。相反,他觉得这些人,其实和他生活中的另一些人并无差别。正是这种观念,使得日后刘德华成为天王,却仍然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始终都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有一年的春节晚会,刘德华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演员,全都提前很长时间便开始封闭排练,所以,住地早早就已经安排好了。香港演员的工作日程安排得紧,只是在正式录像前几天才到场,走几次台,和各方面配合一下便开始录像。所以,刘德华去的时候,节目组已经无法给他提供好的住房条件。有些名演员,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大吵大闹,生出许多事端来,有些人甚至立即自己去住豪华房间,然后又在时间安排上,故意给节目组制造些麻烦。刘德华却全然没有大牌的架子,组委会给他安排什么,他就住什么,毫无怨言。
  正式录像的时候,因为人员众多,所有演员,全都在后台吃盒饭。后台不是餐厅,别说是桌子,连凳子都不够。刘德华到了后台,并没有因为他是天王,他是香港人,便要求特殊,而是像其他二三线演员一样,拿到一份盒饭,找到一个角落,蹲下来便吃。
  此时,有一个自以为大牌的明星进来了,看到这情形便大喊大叫,觉得让自己和这样一些二三线演员一起蹲着吃饭,是奇耻大辱,闹着要组委会给他安排单间,安排更好的伙食。正当他闹得起劲的时候,那些蹲着吃饭的演员,全都扭头看着蹲在一角的刘德华。演员们特别的举动,引起了那个明星的注意,他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去,看到了刘德华正在那里低头吃饭,脸顿时一片红云,一言未发,溜之大吉了。
理想是当个牧羊人
 
理想是当个牧羊人(1)

 
时而神秘模糊,时面明晰清楚,些许的片段勾勒出完美的华仔。
  全家搬去钻石山不久,刘德华上学了。
  也是此时,父亲将他的名字由刘福荣改成了刘德华。
  母亲多次对他说:“荣仔,你爸爸给你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你既有品德,又有才华。别辜负了爸爸对你的期望呀。”
  爸爸对他有什么样的期望,他并不十分清楚。只记得那是上小学之后不久,有一次爸爸问他:“荣仔,你长大后想干什么?”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说:“我长大了,要当一个牧羊人。”爸爸愣了一下,问他:“你怎么想当牧羊人?”
  他说,他喜欢蓝天白云,还有一望无际的草原。一个人赶着一群白色的羊,走在茫茫的草原上,是多么惬意,多么美好的事情。
  刘德华就读的第一所学校是黄大仙小学。姐姐们也在同一所小学读书。因为学校太少而孩子太多,黄大仙小学当时还不是一所全日制学校,为了给别的学生让出教室,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只上半天课。刘德华上的是下午班,和他一起读下午班的是二姐。每天吃过午饭,二姐就牵着他的手,一直带着他走进校门,进门后才松开手,各进各的教室。到了放学时,姐姐又非常准时地等在他的教室门前,牵着他的手回家。
  更多的时候,他会挣脱姐姐的手,边走边玩耍。上学的路上,自然没什么特别好玩的,最常做的一件事,便是踢路上所见到的一些东西——石子、汽水盖之类的。这似乎是这种年龄的男孩子共同的爱好,谁踢得远,就显得谁更有本事。就像一些乡村长大的孩子,喜欢站成一排,比赛谁撒尿撒得更远一样。
  当时的刘德华异常沉默。和姐姐一起走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他几乎是一言不发。既不和姐姐交换在学校中的轶闻趣事,也不谈论自己的同学朋友。即使是回到家里,除非父母问起,他只做简单的回答,通常也是不说话的。母亲有一段时间非常担心他患有自闭症,好几次带着他去庙里求仙问卜,然后,便端着一大碗由香炉灰冲成的“神水”,要求他喝下去。那“神水”的滋味实在难喝,可他不敢违拗母亲,只得咬着牙下咽。即使如此,也没有丝毫改善。母亲一如既往地担心,却也无能为力。
  刘德华说,他至今都不明白,那个时期的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沉默。
  如果对此做一番评估的话,很可能与多重因素有关。他刚刚由乡下搬进城里。虽然钻石山或者黄大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城市中心,毕竟生活方式是完全地城市化了。城市生活和乡村生活,是迥异的,由那种完全自由奔放式的生活方式变成了颇受拘束的生活方式,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或许需要相当一个时期的适应。此外,刘德华毕竟在乡村生活多年,初到城里,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尤其是进入学校之后,他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和那些长时间生活在城里的孩子有距离,彼此间也难以融合。更加上他家里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他做,一种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精神压力,组成了特殊的氛围。
  成年后的刘德华说,他非常喜欢孩子,每次回家,遇到姐姐带着外甥女回来时,他都要陪孩子玩一玩。可孩子人小鬼大,三五岁的年纪,竟然会叹气皱眉头,用童稚的声音说:“唉,我好烦呀。”他觉得惊奇,小小毛丫头,哪来的烦?他像她这么大年纪时,完全不知烦为何物。
  这恐怕只是刘德华自己的一种说法,许多有关童年和少年的记忆,已渐渐如同泰坦尼克号般沉入海底,难泛涟漪。当年的他,之所以异常沉默,或许正是因为烦恼作用的结果。只是后来有了更大的事业更大的烦恼,早把当年那些小小的烦心事抛之脑后了。
  实际上,渐渐交上几个朋友之后,这种“自闭症”也就不治而愈了,他从泰亨村带来的那种乡村野性,又一次开始显现。无论是屋后的山上,还是钻石山边的球场上,许多小伙伴玩耍的群体中,刘德华永远都是最活跃的一个。
  有一次玩出了麻烦。那是石榴成熟的季节,刘家隔壁,住着一名潮州籍的铁匠,每天一早就出门打铁去了,直到很晚才回来,家里常常没人。他家院子里,种着几棵石榴树,树上挂满了果子。当果子还包在花蕾中的时候,便被刘德华和小伙伴们盯上了,眼巴巴地等着它一天天长大。终于有一天,他们迫不及待了,要去偷摘那些果实。
  刘德华和小伙伴们开始商讨周密的计划。正门肯定是无法进去的,只能从侧面进去,那里相对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能从门窗进入,因为一旦损坏门窗,就会被人察觉。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只有一条路可走,×××进入,偷到石榴之后,再×××出来。刘德华自告奋勇说:“我去摘,你们在这里替我把风,有人来就通知我。”
  那墙很矮,刘德华双手一撑,将自己的身子支起来,再抬起脚,便已爬到了屋顶上。他沿着墙边向前走,其他人不甘落后,也都爬上来,跟在他的后面。到了后院,正准备找个地方下去,不料,轰的一声,屋顶突然地塌了一个大窟窿,他整个身子不受控制地向下坠落。刘德华“哎哟”地惊叫一声,跌落在地,大腿外侧顿时感到一阵刺疼。等身子稳下来之后,他立即伸手去摸腿部的疼痛部位,再一看自己的手,哎呀!糟糕,满手都是血。
  几个小伙伴慌忙跳下来,看了看他的伤口,好长一条,血已经把大腿染成了红色,几个未经世事的孩子顿时吓呆了。有一个小伙伴迅速跑进铁匠的浴室里,拿出一条毛巾,递给他。他接过来,抹干净地上的血迹,然后不无慌张地说一声:“快跑。”大家扶着刘德华,夺门而逃,一直跑了好几条街才敢停下来。
跑到一条小巷,大家停下来检查刘德华的伤口。
  血止住了,疼痛却不是一天能够消失的。自己闯的祸,怨不得别人,只得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他悄悄地溜回家,立即换上了一条长裤,用裤子将伤口遮住了。母亲见了,说:“荣仔,这大热的天,怎么穿长裤?有短裤怎么不穿?”他口里说:“我喜欢呀。”其实,长裤穿在身上难言的苦楚,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这件事让刘德华觉得在小朋友面前颜面尽失,至少看上去,他不像小伙伴们想象的那么强大那么能干。当时,李小龙的影片正大行其道,银幕上,李小龙手持双节棍,功夫超卓,挥洒自如。刘德华羡慕至极,幻想自己也能够练就像李小龙那样一身功夫,在小伙伴们面前显显威风。
  他拆了家里的一把椅子,将两条椅子腿用麻绳连接起来,制成了自己的双节棍,一旦有点空闲,便跑到钻石山旁的小球场去舞动练习。别看只是两节棍子,那东西可不好控制,稍稍用力,其中一节便会胡乱跑,而它经常光顾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后脑勺。一旦击中,顿时眼冒金星,脑子嗡嗡作响。可一想到如苦练成李小龙一样的超卓功夫,即使痛,也忍了。
  时隔不久,其他小伙伴意识到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全都打起了退堂鼓,只有刘德华,还在那里勤学苦练。
  双节棍自然是没有练成,但是它练就了刘德华特有的韧劲和倔犟。这种个性,影响了刘德华的一生,也决定了他的一生。
  还有另一件事,也能充分体现刘德华性格中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
  那是他读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暑假,他和余佬等几个人找了一份暑期工,给一家工厂送货。这是一家皮具厂,产品主要是一些手套皮包之类。厂址就在九龙城的红,送货地点则遍布全香港。刘德华和余伟国负责几个送货点,其中最远的一个在湾仔,要过维多利亚港。每次往湾仔送货的时候,老板便会给他们20元钱的士费,让他们从红乘出租车经过海底隧道,直达货主处。刘德华舍不得花这20元钱,便和余伟国商量,干脆乘轮渡过海好了,可以省了的士费。
  红码头有轮渡直达湾仔,费用只要几块钱。如此一来,他们就得扛着两大箱货品,从工厂走到轮渡码头,下了轮渡之后,还要走一里多路,才能达到货主的公司。
  刘德华的肩膀,是从小挑水练出来的,可两大包东西,有一百多斤重,他还是难以承受的,只得每次扛一包。向前扛几十米,放下来,返回扛另一包。时值暑季,烈日当空,平常人空着双手在外面走,都觉得酷热难耐,何况他们这样搬运物品,真是苦不堪言。虽然觉得苦,下次再搬运的时候,还是舍不得那20元的士费,继续吃第二次苦。
  他向女友林安琪说起此事,林安琪说他财迷,为了十几块钱,还要两个人分吃那样的苦,太不值。可他不这样看,他觉得力气是用不完的,该省的就一定要省。
  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些吃苦的经历,练就了他坚韧的意志。
  在他整个人生道路上,这种坚韧,成了他成功最重要的保证,也令他一生受益无穷。
少年死党少年情
 
少年死党少年情(1)

 
年轻、朝气、一脸阳光笑容的华仔。
  刘德华自我评价说,他并不是一个最好的学生,常常是上课听书,下课捣蛋。
  他说:“不是最好,但也不是最差的。弃之可惜,教之劳气,是数一数二最教老师头痛的学生。”
  尽管他不算是最好的学生而算是最调皮捣蛋的学生,但父亲的教育方法,却是很民主的
。只有两次,对儿子动了拳脚。
  一次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有天晚上,家里的电视生意出奇地好,所有观众散去之后,弟弟闹着说肚子饿了,母亲便拿出两块钱,递给二姐,对她说,你带两个弟弟去宵夜吧。
  拿到两块钱的姐姐喜得什么似的。毕竟,那时两块钱不算小数目,是一些白领一天的工资呢。吃一碗阳春面(净面)才2角钱,而一碗带肉馅的云吞面,也才是4角钱。两块钱可以吃5碗云吞面。
  二姐拉着刘德华,背着弟弟出门了。走到菜市场门前,见那里摆了很多小摊子,有卖吃的也有玩的。其中一个摊子是个赌档,档主手里拿着几张扑克牌,旁边围着几个人观看。二姐停下来,站在一旁看。档主手上的动作非常慢,抽出一张牌摆在面前。
  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说:“是皇后。”另一个小伙子说:“是小丑。”两人争执起来。那个说是皇后的小伙子,鼓动另一个下注,另一个不肯。他自己下了,赌是皇后。二姐小声对刘德华说:“我看到了,是小丑。”开牌结果,是小丑,那小伙子输了。
  输了的小伙子不服气,说:“再来!再来!”
  档主又开始慢悠悠地发牌。二姐再一次看清了,是皇后。开牌的结果,正是皇后。刘德华以为姐姐有透视眼,鼓动姐姐也试试。姐姐似乎有些不敢,犹豫着。此时,又开始下第3局了,姐姐说:“这次是皇帝。”
  真是奇了,3次她都说对了。刘德华再一次怂恿姐姐。姐姐于是从那两块钱中拿出5角来,押了上去。这种小把戏,原本就是骗孩子的,周围的那几个闹着下注的人,全都是档主的托儿。孩子哪能看出其中的蹊跷?自然是上当了。输了一次,不甘心,又下第二次,还是输了。再下第三次,仍然是输。结果,将那两块钱输光了。
  手中没钱了,自然吃不成宵夜,好在趴在姐姐肩上的弟弟已经睡着,姐弟俩便这样回到了家里。
  母亲问:“吃了什么?”刘德华立即说:“炒面和稀饭。”
  事情原本就这样过去了。不料,母亲从姐姐背上接下弟弟时,小家伙突然醒了。醒过来第一件事,想到了自己出门的目的,便说:“我肚子好饿哟。”
  这话让母亲起了疑心,追问他们两个:“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是说吃了宵夜吗?怎么弟弟还叫肚子饿?”
  眼见瞒不过去,两人只好坦白交待。
  父亲是真的恼怒了,顺手操起一根棍子,劈头盖脸打下来。只打得刘德华又是叫又是跳。
  这次教训果然作用非常之大,日后,刘德华无论有了多少钱,无论有多调皮,也不会再挨×××的边。他早已明了,×××这玩意儿,是赌主用来骗钱的。他们或许会给人万分之一的机会,以便诱惑更多的人上钩,可你怎么能指望自己的运气就如此之好,恰好就是那万分之一?
  另一次挨打,则是他上中一的时候。期末考试,一名同学对他说:“刘德华,你胆子大不大?”
  孩子就是孩子,平常他就在同学中以胆大自居。现在听有人这样问自己,感觉权威受到了挑战,心中颇为不平。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这还用说?本人别的不大,就是胆子大。胆大包天。”那名同学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骰子,对他说:“你敢不敢掷骰子答题目?”
  刘德华猛地愣了一下。掷骰子答题?如果错了怎么办?
  那个同学见他犹疑,便带点奚落地说:“刚才还说胆大包天呢,不敢了吧?”
  刘德华突然觉得,自己如果不答应,就会在同学面前失面子。为了顾全颜面,他挺了挺胸,说:“谁说我不敢?我有过不敢的时候吗?”那个同学举起一只手,说:“那好,一言为定。别让我看到你临阵退缩。”刘德华的一股豪气被同学鼓起来了,哪里还肯后退?毫不犹豫地和同学击掌。
  这一来,同学幸灾乐祸了,他却苦不堪言。
  换一个人,或许会玩点滑头,一面掷骰子装装样子,糊弄一下同学,另一面,则按照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填下正确的答案。反正他和那名同学并不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他是否做假,那个同学也看不到。可刘德华虽然调皮捣蛋,却不会搞小动作,不仅小时候不会,长大了也是如此。只要自己说过的话,他一定会做到,没有半点虚伪。
  偏偏那场考试是英文。他所读的可立中学,是一所英文中学,英文是第一主科。他根本就没想到这里面会有什么样的危机,只想着在同学面前表现他的豪气和言出如山,每一题都由骰子来决定。结果,十几分钟之内,50道选择题,一挥而就。其他同学才刚刚开始考试,他已经将卷子交了上去。
  结果不可能有任何侥幸,他的英文成绩,仅仅得了8分。
  英文老师将他叫到办公室,对他说:“你知道英文是第一主科吗?”他说:“知道。”老师生气了:“知道你怎么还不努力?”他还能说什么?就算他的英文不是班上最好的,也不至于会不及格呀,更不可能只得区区8分。
 
当这份成绩单摆在父亲面前时,刘礼愤怒了,顺手一巴掌,打在儿子的脸上。这是恨铁不成钢的一巴掌,刘礼打得又快又狠,顿时5个粗大的指印显现在刘德华的脸上。母亲、姐姐以及弟弟妹妹,那一瞬间全都惊呆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这是父亲第二次打他,而且是用手打,并未使用任何其他硬物。
  刘德华说:“我很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任性和顽皮。可是父亲的一巴掌也令我很难受,我觉得很受了一点侮辱。我宁愿再受棒打,也不愿挨这一记不留情面的耳光。”
  因为这种受侮辱的心理,他放声大哭。在父亲看来,这哭声是另一种理解。他越哭,父亲就越气愤,并且决定进一步处罚他。
  “你给我跪下。”父亲命令道。
  他顺从地双膝着地。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原以为对自己的惩罚结束了,不曾想到,父亲余怒未消,不仅不给他吃饭,反而命令他跪到门外去。他乖乖地站起来,走出门,在门口直直地跪下。
  这次事件,对刘德华打击最大的,还不是父亲的惩罚,而是学校的惩罚。因为第一主科不及格,他甚至连补考的机会都没有,便被学校宣布留级。留级是一件太丢脸的事,对于要面子又好强的他来说,这次打击真是太沉重了。在同学中,他常常遇到异样的眼光,就是在自己的兄弟姐妹之间,他也深感自己没有面子。
  有一次,他对弟弟下命令,弟弟竟然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同样的话,弟弟在以前或许也说过。孩子赌气的时候,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并不一定就有针对性。可是,这话让刘德华听了,觉得格外的刺耳,认为弟弟是有所指。如果是在从前,他一定会对弟弟说出一二三各种理由,可现在,他理不直气不壮了,竟然只是灰溜溜地走开了事。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刘德华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尊心和好胜心,而且极其敏感,任何一丁点小事,都会触动他的敏感神经。正是这种敏感和好胜心,成了他日后成功的无穷动力,也成了他与人交往的障碍。
  在那帮由黄大仙小学一起升到可立中学的孩子中,刘德华是他们的老大,其中有7个人玩得最好。他们分别是刘德华、余佬(余伟国)、小权、肥胡、朱强、阿伟和李景生。在这些人中,刘德华最有主意,也最讲哥们义气,所以,其他人都惟他马首是瞻。可这件事之后,再见到自己的小兄弟,他便有了低人一等的感觉。那些好朋友倒不觉得他留级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仍然一如既往地和他要好,只是他自己心里和自己过不去。
  这7个人是可立中学的名人,同学们送他们一个绰号,叫“可立七侠”。因为可立七侠中的老大栽了,其他6个人也受了影响,在学校中的名气大降,常常灰头土脸。另外6个人仍然和刘德华保持着友谊,反倒成了其他同学孤立他们的原因。因此,他们渐渐和其他人疏远了。这件事,又给刘德华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总觉得由于自己的不争气,给兄弟的脸上抹了黑。
  他开始发愤读书,尤其是苦攻英文。半年后,他的英文成绩直线上升,成了全年级的尖子。此时,他才渐渐重拾了自信,“可立七侠”也才渐渐在学校重新成为风云人物。
  当然,就今天来看,这“可立七侠”,并非真的就是7个侠客,除了“侠”的一面之外,还有“霸”的一面,因此也可以称为“可立七霸”。在整个可立中学,没有多少人敢惹他们。相反,一些人为了得到保护,倒是会竭力巴结他们。所以,在他们身边,常常都有一圈子小兄弟,也有一圈子小女生。
  少年时节,情窦初开,有一帮子小女生以仰慕的眼光看着他们,情感,便慢慢地萌芽了。在“可立七侠”中,刘德华和李景生是共认的两大美男,仰慕他们的女生有不少。李景生是他们之中较早恋爱的一个。
  黄大仙警署办了一个少年警讯班,主要教一些青少年空手道等。他们办了一段时间,觉得这个办法不错,可以将一些少年联络起来,以减少这些少年跟某些人去社会上混黑道的机会。他们计划将这一做法进行推广,便将这个少年警讯班分成几个小组,派往其他各个学校,由这些孩子组织各学校的学生练空手道。
  最初得知这一消息,“可立七侠”欣喜若狂,无一例外地报了名。可是,上了几堂课之后,他们立即没了兴趣,因为他们发现,这些人徒有虚名,只会一点花架子,根本不实用,渐渐就退出了。可这些少年警讯的孩子还留在可立中学,因为他们是由警署派来的,有一种官方性质,所以在可立中学的风头,迅速盖过了“可立七侠”。许多原本依赖于“可立七侠”的人,纷纷倒戈输诚。这倒也无关紧要,“可立七侠”还是有气量的。没想到,那些以前对“可立七侠”青睐有加的女生,竟然也都跑到他们那边去了。尤其可气的是,这些人中,竟然还有李景生的女朋友。
  李景生的小女友会跑到人家那边去,只能说明小女孩心智不稳定,或者他们本身存在不足以吸引人的地方。世上根本没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横刀夺爱,如果真的是爱得山崩地裂,世上惟一,那是任何人都夺不走。可这些孩子们,想法是如此的简单,在他们看来,这种行为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轻视和污辱,无论如何,都不能忍受。
 
可立七侠”决定进行反击。
  刘德华作为他们的代表,去给“少年警讯”下战书。
  “少年警讯”很快做出了反应,派出一个代表和他们谈判。一开始,那个代表想以势压人,指着他们说:“你们这帮小烂仔,黄大仙警署的人,你们也敢打?”
  余伟国将胸一挺,说:“废话少说。这一仗,你们是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
  刘德华也说:“对呀。如果打赢了我们,你们以后在可立中学想做什么,我们管不着。如果打不赢,那么,你们以后就给我乖乖地滚远点。”
  那个代表大概也意识到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便装着一副很老到的样子说:“好吧,你们说,怎么打?”
  余伟国大声地说:“单对单,地方任你们挑。”
  那家伙眼珠一转,冒出一个恶毒的想法,说:“那好,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
  刘德华也摆出一副黑道大佬的模样来,冷冷一声笑,说:“如果要去黄大仙警署打,那我们还不如直接报警好了。”接着又说:“你们想好了,如果要当缩头乌龟也行,那么,以后就别在可立中学混了。”
  “缩头乌龟”这几个字刺激了那个代表,他当即脸色一变,说:“那好,3日后,我们在社区服务中心见。”
  这一仗,“可立七侠”是大获全胜,战绩7比0。从那以后,“少年警讯”,再也不敢走近可立中学半步。
  当时的刘德华,毕竟还是个孩子,大概受某些小说以及电影的影响,颇有一股子侠义豪气,可那些东西,并非理性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从很小的时候起,刘德华的人生之路上,理性的时候并不是太多,更多的时候,是凭着感性和直觉向前走。
  比如他在学生时代的兴趣,便充满了这种感性的成分。
  当时,学校组织了很多兴趣小组,一般的学生通常按照自己的爱好选择其中的一两项。而刘德华却是一个特例,他似乎对什么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每个学期,他都会报名参加十几个兴趣小组,书法小组有他;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少不了他;还有其他一些小组,如康乐棋、游泳、跳高、赛跑等。他的精力远远超出常人,他的兴趣也是极其广泛。或许正因为兴趣广泛,反倒没了一技之长。如果不是后来因为喜爱编剧而踏入演艺圈,而是像其他普通人那样,甚至是像他父亲那样,在生活的最底层挣扎的话,那么,他的一生,也很可能是在重复着他父亲走过的老路。
  也许对于此说,只是旁人的看法,刘德华本人有其理性的认识。
  那是中三的时候。香港的中三,也就相当于内地的初三,中四就等于升上了高中。高中需要分科了,班上的同学,为到底是选择文科还是理科大伤脑筋,只有刘德华对此胸有成竹,完全没有当一回事。到了最后决定时刻,班主任将他叫到办公室,问他:“刘德华,你打算选什么科?文科吧?你的作文一向不错呀。”刘德华非常坚决地摇头,说:“我不选文科,选理科。”班主任大为惊讶,问他:“文科你有优势,你为什么要放弃?”他振振有词地说:“我是中国人。中国人还怕学不好中文?反正可以选择,为什么不给自己机会多学一些不懂的科目?如果选了文科,将来我只懂文科,但如果现在选择理科,将来除了理科外,我还懂文科的东西。”
  班主任听了,目瞪口呆,实在没想到,这刘德华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的深谋远虑。这样的问题,就连当老师的,都不曾想过。
  但是,如果因此说,刘德华办事极其理性,那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这只能说明他聪敏,有灵性,而且有异常敏锐的感觉,并不能说明他善于理性思考。
  刘德华的聪敏,更多地体现在他的行上,而不是体现在他的思上。
  这或许就是他和梁朝伟最大的区别。
  如果说,刘德华和梁朝伟是香港两道亮丽的风景,那么,他们也是两道完全不同的风景。刘德华凭着他的聪明过人以及异常勤奋安身立命,梁朝伟则凭着他的深思熟虑透彻领悟傲立于世。刘德华身上,飘逸着一种野性的自然芬芳,梁朝伟的身上,则透着文化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