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 Qu
欢迎各位转载本文,希望帮助更多的员工维权。
我先自我介绍下,本人主修计算机,副修劳动法,所以呢你有啥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发邮件给我,只要我有时间,我会给你回复。我大概数年前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社保的文章,讲得是万恶的上海镇保体系,有兴趣大家可以读一读《至打算在上海工作的毕业生们——关于社会保险和四金》。
长久以来,社保基数一直是HR玩弄的一个把戏,并且一度成为HR论坛讨论和讲解的话题,前两天我还收到垃圾邮件推销HR论坛课程,就是关于社保。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个基数很敏感,直接关系到用工成本。通过阅读本文,我会教会大家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是如何算人员雇佣成本,第二件事是看看公司有没有给你少算社保基数,因为这关系到你的公积金和医保进个人账户的钱的数量(养老金么,大家可以忽略不计,虽然是大头,但目前以我国的国情估计再多交也用不到,具体原因就不说了,大家懂的。)
当然,本文不太适合以下人员阅读,如果你是以下任何一种,请绕行:
a. 只关心实际拿到手多少,无所谓单位帮你交多少社保
b. 根本不相信国家社保体系,最好少交或不交,最好单位把你的社保基数压得越低越好。
c. 你已经屯房数间,且不需要各种金(包括公积金),基本准备靠卖房养老。
d. 外籍人士,反正洋鬼子们也不交社保(当然很多洋鬼子中文是看得懂的,这句就不翻译了)。
言归正传,说正题。
首先来教大家如何算用工成本,当然这里不涉及办公成本的分摊,比如说空调费、电费、年会费用啊,等等。当然有人要说,这东西和用工成本有关系吗?用工成本是按人头算的呀,你还别说,我还真见过某外包公司的财务报表把所有的办公成本分摊到人头上,呵呵,你懂得,因为这种公司是纯粹的人头外包公司,所以通常呢,分摊人头之后成本是会看上去很高,但还是有赚头,要知道人头外包公司是很黑的。用工成本其实很简单,在上海这种交城保,且必须按实际工资缴纳的地方,用工成本=税前工资*42%,这是雇佣一个人的成本。这42%是怎么回事呢,这是你的社保部分,不涉及税,其中养老金22%,公积金8%,当然这42%并不是由你个人承担的,而是公司承担,所以对于公司来说就是用工成本,这也是为什么过去公司死活不愿意给员工加城保,这么搞法想大于多雇了半个人。
接下来,就是社保基数的问题了。其实我最近也是为了帮朋友出主意才重新去看劳动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基数必须按工资全额缴纳。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一、在职人员应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998年度的缴费比例仍为5%。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基数的8%。从1998年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起,在职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上面这两条分别说明了社保基数的构成,以及工资总额的构成,看到没,工资总额是由奖金、津贴等任何计入你工资的东西构成的,而工资总额是所有只要是公司发的钱的总额,而不是基本工资,所以社保基数应该按照当月全额现金来计算,比如你基本工资是5000,奖金是5000,那公司实际应该帮你把基数调到10000,当然基数是有上限的,如果已经超过上限了,就不按啥基本不基本的了,因为到顶了,现在每年这个封顶值会有所上调,因为上海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一直在涨,2012年是13000。
所以呢,如果你的基数没有到13000,但是公司实际每月发给你的工资(包括奖金)实际上超过了这个数,那就得补交,当然啦,如果这事你不去和劳动局讲,劳动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但是一旦讲了就不一样了,必定查处的,搞不好还要罚单位一笔钱,因为偷逃社保基金对企业来说可是重罚项目,呵呵。当然咯,现在举报可能需要实名制,所以如果你还没和企业闹翻,那你就要考量下了,是牺牲你自己,换取大家的幸福,还是继续窝着,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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