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系统的应用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应用的安全配置和日常维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直属各单位的信息系统的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其他联网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的任命

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对重要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地循环任职,并对人员进行轮流培训。

对每个重要的应用系统要分别设立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并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在多个应用系统的环境下,系统管理员和系统审计员岗位可交叉担任;

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应用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程,熟悉应用系统涉及的业务流程;

负责应用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系统及数据备份;

根据应用系统的安全策略,负责应用系统的用户权限设置以及系统安全配置;

密切注意应用系统运行中发生的系统故障、安全事件,关注应用系统存在的隐患,收集业务用户的问题反映,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应用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提交信息管理部门审定;

遵守应用系统的有关管理规范。

第五条 系统审计员的职责如下: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通信管理的相关规程,熟悉应用系统涉及的业务流程;

负责对应用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系统及数据备份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工作;

定期检查应用系统的用户权限设置以及系统安全配置,与应用系统安全策略的符合性;

定期审查应用系统的审计记录,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六条 建立应用系统账户的授权、审批流程。应用系统的账号注册和授权由各应用部门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提交给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批准,由信息系统管理员注册并设置角色权限。

第七条 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帐户的授权、审批

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账户的授权由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填写《应用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参见附表1),经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设置;

应用系统管理员、审计员人员变更后,必须及时更改帐户设置。

第八条 业务应用的帐户的授权、审批

用于业务应用的账户的授权由使用单位填写《应用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经业务管理部门及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应用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

外单位人员需要使用本单位系统时,须经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填写《外单位人员应用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参见附表2),报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应用系统管理员按规定的权限、时限设置专门的用户帐号;

严禁本单位任何人将自己的用户帐号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第九条 口令的复杂性、安全性要求和检查

应用系统管理员账户的口令长度设置至少为8位,口令必须从字符(a-z,A-Z)、数字(0-9)、符号(~!@#$%^&*()_<>)中至少选择两种进行组合设置;

应用系统管理员账户的口令必须经常更改,至少每半年更改一次,每次更新的口令不得与旧的口令相同,操作系统应设置相应的口令规则;

应用系统管理员用户的帐号、口令、权限等禁止告知其他人员;

用于业务应用的账户的口令长度设置至少为6位,其他要求参照应用系统管理员账户的口令要求执行。

第四章 系统管理

第十条 应用系统维护和应急处理记录

应设置《应用系统维护和应急处理记录》(参见附表3),系统管理员记录系统的运行情况;

应对系统异常、系统故障的日期、现象、处理方法及结果等应急处理进行记录;

应对应用系统的安装、设置更改、帐号变更、组变更、备份等系统维护工作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应对应用系统异常和系统故障的时间、现象、应急处理方法及结果作详细的记录。

第十一条 应用系统软件、资料以及许可证的管理

必须对应用系统软件的介质、资料和许可证进行登记,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登记的内容应包括软件的名称和版本、软件出版商、许可证类型和数量、介质的编号和数量、软件安装序列号、手册名称和数量、购买日期等;

应用系统软件和资料的借用,需要审批和借还登记手续;

对重要的应用系统软件介质和资料要进行复制,借用时应提供复制品,以保护好原件及避免丢失。

第十二条 应用系统配置的备份的管理

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的配置参数及相关文件进行备份;

当配置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备份,以便系统故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配置。

第十三条 应用系统数据的备份的管理

备份权限,备份介质都必须加以妥善保管,防止非法访问;

如果开发数据库中导入了数据库的数据,要确保为生产数据库所指定的安全规则也用于开发数据库中;

制定备份策略,以高效备份与恢复为目标,与操作系统备份结合,物理备份与导出相结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海南电网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的修改版本颁布后,本规定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