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计算机基础,徐州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徐州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准确反映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多少,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对以往实行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调整和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构成

1、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核等环节。

2、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原则

1、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普教本、专科生教育。

2、教学工作量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和执行情况予以计算;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课程必须事先报告,批准后开设或增加的课时方可计算,否则不予统计。

3、教学工作量按照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合成,全部教学工作量折算为标准课时。若工作量构成中的任一环节未完成,则不予计算该项教学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的定额标准

1、教师按每周上标准课时9节课,每学期按18周计算,全年教学工作量定额确定为320标准课时(教授工作量定额为280标准课时)。

2、选择教师系列,职称为教授、副教授的“双肩挑”人员,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理论课。

3、新分配硕士生、博士生,第一、二学期不做标准定额的工作量考核要求,原则上要求坐班助课或下现场锻炼,坐班助课须进行必要的教学环节(包括助课、讲义、教案、辅导、作业批改、实验等内容)的考核。

4、教师有重大科研项目,经学院同意,科研处、教务处核准,可申请科研编制减免教学工作量,具体办法见第五条。

四、各类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

任务含量: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每周答疑一次)、批改作业(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某些课程只能部分批改时,应经院长批准,且批改量不得少于总量的二分之一)、考试命题、监考、阅卷、分析、登分等。

计算公式:Q=S×K1×K2×K3×K4×K5+ S×K1×K6

其中: Q――理论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数)

S――按教学计划的实际课时数

K1――授课班级人数修正系数(见表1)

K2――课程类型修正系数(见表1)

K3――授课类型修正系数(见表1)

K4――多门课系数(见表1)

K5――重复课系数(见表1)

K6――作业系数(见表1、2)

表1 实际授课时数折算成标准课时数的修正系数类  别项  目修正系数K

授课班级人数

(修正系数K1)一般课程60人以下1.0

61―90人1.2

91―120人1.4

121―150人1.6

151―200人1.8

课程类型

(修正系数K2)大学英语课本科1

专科0.9

公共体育课0.8

授课类型

(修正系数K3)一般课程开 新 课1.1

双语课程第一次开课3.0

第二次以后开课2.0

跨头(修正系数K4)学时少的第二门及以上课程1.1

重复课(修正系数K5)重复课0.9

作业(修正系数K6)视课程情况与作业量0―0.2

备注:1、公共课作业系数(见表2),表2未列出或需进一步细化的公共课作业系数,由开课学院根据课程作业量提出初步意见,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2、课程类型修正系数不足1的课程(如专科英语与公共体育课),重复课系数为1。

表2 公共课作业系数课程类别作业系数

数学高等数学(微积分)0.2

其  他0.15

大学物理0.15

英语教改班0.15

非教改班0.1

计算机计算机应用基础0.1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15

“两课”0.1

大学语文0.1

应用文写作0.15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

1、实验教学工作量Z

计算公式:Z=S1+S2+S3

(1)指导实验工作量S1

任务含量:做好实验课的备课、上课、审阅预习报告,指导实验,整理实验环境等。多人指导同一实验,其工作量均分。

S1= 计划实验时数×K1+计划实验时数×(实际分组数-1)×K1×0.8

(2)实验准备工作量S2

任务含量:预排实验,购置器材、元件,器皿、配备药品等工作。

S2=计划实验时数×K2

其中:各项系数根据实验课程类型按表3取值

表3 实验课授课时数折算成标准课时数的修正系数实验类型K1K2

计算机操作类实验0.80.05

基础课实验10.10

专业基础课实验1.10.15

专业课实验1.20.15

化学、建材类等准备工作复杂的实验10.3

(3)批改实验报告工作量S3

S3=计划实验时数×(1+(学生人数-40)×0.01)×0.2

2、实习、设计工作量计算方法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情况,按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指标有关要求(如毕业设计指导人数的要求),参照我校以前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高校的做法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公共选修课

任务含量:备课、讲授、辅导答疑、考试命题、阅卷、分析、登分等。

计算公式:Z=S×K1×K2

其中: Z――理论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数)

S――按教学计划的实际课时数

K1――授课班级人数修正系数(附表4)

K2――授课类型修正系数(附表4)

表4 公共选修课实际授课时数折算成标准课时数的修正系数类  别项  目修正系数K

课程类型

(修正系数K1)61―200人1+(学生人数-60)×0.01

授课类型

(修正系数K2)开 新 课1.2

(四)考试

任务含量:出题、监考、阅卷、登分等。

教师出公共基础课统考题(期末)、重修题、毕业前清考题,每份计2学时;期中考试监考、公共课监考、补考重修监考,正常工作日每人每场的工作量为1学时,节假日为1.5学时。

期中考试(包括出考题、改卷、组织考试等),公共课课程所在学院按每生0.3元计算工作量。

网上录入补考重修成绩,按每生每门1元计算工作量。

五、科研工作量折抵教学工作量办法

(一)计算办法

表5 科研工作量折抵教学工作量办法项目类型申请条件折抵教学编制

纵向项目国家级

项目项目到账资金

(万/年•项)≥302

15~301.5

5~151

3~50.5

省部级

科技项目项目到账资金

(万/年•项)≥301.5

15~301

5~150.5

横向项目项目到账资金

(万/年•项)≥1001

≥500.5

注:1个教学编制=320标准课时。

(二)有关说明

1、国家级项目到账资金低于3万/年、省部级科技项目到账资金低于5万/年及自筹经费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

2、我校单位排名第二及个人排名前两名的按30%折算执行。

3、各类科研项目若享受以上政策条件后,其项目的科研工作量计分按《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徐工院行发〔2007〕2号)相应条款的50%执行,相关人员的科研工作量考核按《徐州工程学院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徐工院行发〔2007〕1号)执行。

4、折抵后科研编制的使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分配,由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并报科研处、教务处备案。

5、申请科研编制,须在安排下一学期教学任务前进行,不得在学期中途提交。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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