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 车务 运转系统 自动闭塞《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新《接发列车作业》培训内容
铁道部于2009年2月12日发布新《接发列车作业》,原定于2009年3月1日实行,按照铁路局要求,改按2009年5月1日实行。
新《接发列车作业》共分为八个部分,以TB/T1500.1- TB/T1500.8发布,代替TB/T1500- TB/T1506-2003。
第一部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第二部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未设信号员);
第三部分:单双线半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第四部分:单双线半自动闭塞集中联锁(未设信号员); 第六部分: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
第一节 新《接发列车作业》TB/T1500.1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一、接车作业和发车作业中“岗位作业技术要求”变化内容
1、为重点突出车次、在车次与股道、时间等数字间增加“、”予以间隔,如“×(次)、×道发车”、 “×(次)、(×点)×(分)”;
2、精简了接车和发车开放信号的内容,具体“眼看、手指”的动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3、将“列车有异状时一并报告”,以及“列车有异状时一并报告。始发列车应报告列车编组简报、机车号码、司机和运转车长姓名或代号及晚点原因,摘挂列车应报告摘挂辆数”内容纳入到有关规定中。
4、增加了车站值班员通知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和接车站、发车站时“并听取复诵”内容。
5、增加了“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内容。
二、“说明事项”变化内容
1、增加了车站值班员“填写《行车日志》”时,“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时,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2、增加了“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时,通过系统报点”内容;
3、取消了“助理值班员是否填写占线板(簿),由车站自定”;
4、取消了“车站值班员不能从设备上确认时,由信号员(长)再次确认正确后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5、将“监视列车运行时,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内容调整到有关规定中;
6、将“遇有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灯光熄灭的列车,应通知接车站”内容调整到有关规定中;
7、增加了“动车组发车时,无此(×)项作业”;
三、“有关规定” 变化内容
1、取消了“使用计算机联锁设备的车站,按《站细》规定执行”;补充了使用计算机联锁设备开放信号时“点击”、“计算机联锁设备为鼠标箭头或光电笔对准应确认的按钮”内容;
2、增加了“动车×(次)”等内容;
3、增加了有关规定内容;
4、增加了“使用无线传送设备传送各种行车凭证时,有关输入、核对、传送、接收等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四、1500.1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1、车站值班员接车(通过)作业
(1)接受发车站预告并复诵:“×(次)预告”。
(2)填写《行车日志》。(增加了“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时,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3)按列车运行计划核对车次、时刻、命令、指示,必要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
(4)确定接车线。
(5)通知信号员(长):“×(次)预告”,并听取复诵。
(6)复诵发车站开车通知:“×(次)、(×点)×(分)开(通过)”。
(7)填写《行车日志》。(增加了“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时,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8)通知信号员(长)、助理值班员:“×(次)开过来(了),×道停车(通过或到开)”,并听取复诵。
(9)按《站细》规定通知有关人员。
(10)确认接车线路空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