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
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学校建立随车员制度,每车上有一名随车照管员,
负责学生上下车、
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好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
1
)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
须携带有效驾驶证、
行驶
证及有关证件。
(
2
)不疲劳驾驶。
(
3
)遵守交通规则,
不违章驾车。
(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
5
)经
常学习交通法规。
(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
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7
)驾驶员在校内行
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
5
公里。
(
8
)
接送学生的车辆,
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
50
公里。
4
、违规与事故处理:
(
1
)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
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
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
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
2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
驾驶人负担。
(
3
)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
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
附近公安部门报案,
并向学校及管理部门报告。
5
、
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