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使用说明
本规范是教育部科技司2018-2019年教育信息化项目“面向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指标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主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用)》研制,包括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30项微能力,分别适用于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
1、所属环境是指信息技术应用的教育教学环境类别,分别为:
多媒体教学环境:包括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与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等类型,重点支持教师实施集体教学。
混合学习环境:包括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网络教学环境、移动学习环境等类型,重点支持开展集体学习。
智慧学习环境:有智能教育设备支持的学习环境,能够支持学生实现个性化学习与差异化学习。
2、能力描述是对该项微能力的界定,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行为表现的描述。
3、提交指南和评价标准重在说明教师参与该项微能力的测评需要完成的任务、任务要求以及证据的评价标准。
依据微能力要求,教师需根据要求提交所有的测评证据,证据形式可能是教学设计、实施计划、课堂实录片段、教学资源、案例描述、教学反思、学生体会等。
核心测评证据的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规范中详细列出了优秀和合格的评价标准,作品满足所有的评价指标才可获得相应等级;若提交的证据材料不符合任务要求,或不满足合格的评价标准,则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微能力的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所有任务证据的等级均为优秀,则该项微能力的测评等级结果才为优秀;若任务证据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合格及以上要求,则最终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维度信息技术应用环境
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
学情分析A1技术支持的学情分析
教学设计A3演示文稿设计与制作B2微课程设计与制作C1跨学科学习活动设计
学法指导A5技术支持的课堂导入B6技术支持的展示交流
学业评价A11评价量规设计与应用
A13数据可视化呈现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