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图纸会签规定
1
目的
1.1
确认各相关专业的设计与本专业设计无干扰;
1.2
确认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满足了本专业所提的要求;
1.3
预防“错、漏、碰、缺”现象的发生,使各专业协调一致,确保工程设计的总
体质量;
1.4
未经会签的图纸不得晒发用户和归档。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图纸会签。
3
引用文件及标准
质量手册
SYB-QM-2006
设计质量控制程序
SYB-QP9-2006
4
职责
4.1
设计人
a
按计划进度要求主动将自己的图纸提请给相关专业(如:提供设计资料的专
业;与本专业设计内容的设计、
施工、
安装、
维修等阶段有关联的专业)
进行会签;
b
对提交给本专业进行会签的图纸,应认真、仔细核对,然后方可签署;
c
在会签中如发现遗漏或不一致的事项时,应及时提出,经核对、协商、修正
后,再行签署;
d
会签中如发生有争议的事项时,应及时提请项目主师协调裁决,并执行其裁
决;
e
当设计人因故不能进行会签时,应由所长指定相关人员代为会签。
4.2
审核人
对图纸会签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检查后,方可签署。
4.3
项目主师
汇总检查各专业会签的质量,协调、裁决会签中有争议的事项。必要时(对规
模较大,专业交叉情况复杂的项目)
,应召集相关专业负责人(设计人)进行会审会
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