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点问答
1.什么情况将受到学业警告?受到学业警告将对自己有何影响?
答:一学期所获得的总学分不足12学分或一学年所获得的学分不足30学分的,给予学业警告。
2.受到学业警告将对自己有何影响?
答:受到一次学业警告,要尽快将学分补回来。如果连续两次受到学业警告,应该是退学,但有一次申请试读的机会,如果在试读期间再次受到学业警告就必须退学了。试读期满合格者,如果再次受到学业警告,则重新累计。连续两次或累计3次,即取消学籍,不可再试读。
3.什么情况可以试读?
答: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受到学业警告,应该是退学,但有一次申请试读的机会,4.试读程序是怎样的?
答:第一,在接到学校《退学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试读申请(表),经系主任签字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第二,被批准试读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试读费4000元后,方取得试读资格。第三,学生在试读期间必须努力学习,获得30学分及以上的,予以恢复学籍。
5.什么情况终止试读,予以退学?
答:在试读期间1.第一学期所获得学分小于12学分的;2.试读一年未取得30学分的;3.考试违纪或作弊的;4.有其他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6.我补考没能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选重修,怎样办理手续?
答:有不及格的课程,要在选课期间由同学自己在网上选重修,确认选中即可。课序号为50或51的为重修班,也可跟班重修。每门必修课,都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及格有补考,补考再不及格就挂科了。
7.补考不合格,可以重修几次?
答:凡必修课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需重修,同一课程重修次数仅限一次。
8.挂了学分会影响按时毕业吗?如何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