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我介绍了java语法的一些基础,这次我将谈谈面对对象的内容。
面对对象在很多书中分为了:基础与高级。我们先谈谈基础:
一:类与对象;类和对象无先后之分,但在生活中对象在前,类在后。因为只有实体,人才能从其中抽象出类。在编程中,对象是在类后的,因为你只有先建立类,才可以实例化对象。通常书上都是这样写的,但我告诉你这是错的,因为我们说的是编程,并不是你思考问题的时候,你在思考时先要把问题实例化对象,再根据多个对象建立类,这里你要深思,我觉得在java编程思想第1,2章讲得十分好,其实我也就是这里认真看了。
二:关键字:static和final。自己看,或许以后就会细讲。
三:高级:
1.继承:
子类继承父类,并且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我都是分开的,没与多态一起)
方法的重载:在同一类中,方法名相同,参数类型不同。
构造方法:注意实例化时,调用构造方法的顺序,先调用父类的,后调用子类(如果是父类与子类实例化的是无参的)
传值和传引用(地址):好好debug,感受是最深的。
2.抽象类,接口:
抽象类:用abstrct修饰的类,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和普通方法。
接口:抽象中的抽象;只有常量和抽象方法。
3.多态:
父类的引用指向谁就调用谁的方法。
编译时多态和运行时多态。
方法有参时,用顶层的类和接口做引用参数。可以调用在继承(实现)类的实例。
我认为你是初学者,你只要学这些就好了。写的简陋,毕竟很忙,但后面我会一个知识点得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