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法学教育结合,法律实践在网上重现助推法学教育【2】--理论

法学教学变革的结晶

刘茂林教授说,传统上的法学教育是“学徒式”的,靠师傅手把手教会法律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大学法学教育是学院制教育,规模很大,如果再沿袭传统师徒式教学完全不现实。那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审判为核心,将法科学生实习搬到网上来如何?这就是LETS开发的初衷。

刘茂林教授说,法学实验教学体系,要求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指导地位,培养法律职业思维能力,并且通过实践操作模拟训练,将法律实务操作融入理论学习之中,在操作过程中学到知识,锻炼实践技能,批判性地思考法律问题,增强学生全面综合素质。

“法学本科生因为大多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实习时也只是片面、旁观性地从事书记员等文秘性工作,实践性的法律操作并不能完全把握。”刘茂林说,“这项成果大大降低了法学实验教学对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体设施和公检法实务部门的依赖性,使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进行真实的法律工作模拟,一个人可以轮流将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都扮演一遍,与诊所课堂、模拟法庭等实验教学相配套,又与传统的理论教学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以适应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打破学科界限的有益尝试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疏义红介绍,法学实验教学系统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法学教育,打破了学科界限,实现了法学实验教学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

法学实验教学系统总课题组成立于2008年4月,历时3年,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家和计算机专家联手,成功研发了国内首款用于法学实验教学的全程仿真实验教学软件系统。“目前研发的是初级版本,主要方便操作应用,也为此后的动画模拟3D版本预留了升级空间。”实验师鲍必功说。

刘茂林教授说:“LETS不仅在校内教学上有重大价值,更具有一定的社会应用前景。软件操作可以穷尽多种可能性分析,只要加以拓展即可直接运用于法制实践,在政务信息化工程中,也可以通过LETS软件开展立法、执法、诉讼与非讼业务,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记者胡新桥 通讯员陈博荣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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