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担保立即解冻_河南灵宝法院:替友担保需谨慎 账户被封方悔悟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支付等方式逐渐增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也逐渐成为日常支付的方式。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郭某的财付通账户(微信支付账户)采取了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到庭,履行了还款义务,使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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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灵宝法院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李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宁某、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郭某、宁某系关系不错的好友,郭某为宁某的5万元借款做了担保。由于被执行人宁某借款后外出打工,经多次电话传唤等亦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经过司法网络系统查询,也未发现其银行账户有存款,两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付通账户亦没有余额。被执行人一时“隐身”、账户“零存款”,致使案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并不灰心,先依法对被执行人宁某、郭某的财付通账户和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2019年8月份,经再次查询,执行法官发现郭某的财付通账户汇入现金2万元,法官第一时间冻结、扣划了该笔款,正在外地打工的郭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对自己随意提供担保的行为后悔不已,急忙赶回到法院,并依法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要求解冻财付通账户,该案终于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果断亮起执行利剑,积极采取信息化执行措施,利用财付通、支付宝等网络查控正式上线的有利时机,对多名被执行人该类的虚拟财产账户采取了冻结、扣划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官提醒:在现代网络支付手段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一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采用了财付通、支付宝等方式进行交易。但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那些心存侥幸耍“小聪明”的“老赖”要注意了,如果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将面临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王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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