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一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始终是省会交管部门的治理重点。
目前在高速公路上,不仅有固定和移动测速方式查处瞬间超速违法,还设置有区间测速电子警察监测路段内平均车速。
区间测速
区间测速电子警察是在同一方向路段上布设前后两个监控点,基于车辆通过前后两个监控点的距离和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上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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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京哈高速公路上行26.9公里附近的区间测速电子警察拍摄的一段录像显示,一辆白色奥迪牌小客车,进入区间测速起点时间为12时27分28秒,驶过终点的时间为12时38分40秒,用时11分11秒,平均速度为每小时144公里,超速20%,该车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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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一脚急刹”不可取
确实有不少驾驶人对区间测速电子警察不够熟悉,认为可以象对付固定测速那样,采取临近时降速驶过后再继续超速,或是通过不断变换车道来逃避摄录的误区。
区间测速
其实区间测速设备对所有进入摄录区域的车辆都会自动抓拍,随后系统才会对车速进行测算,因此到测速点才“临门一脚”刹车并不可取。
此外,区间测速是通过自动识别车辆号牌实现摄录,前后两个测速点位设备均会分车道抓拍,即使从最右侧变道到最左侧车道,系统也可做到自动识别比对,不影响区间测速结果。
超速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超速违法行为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罚款200元、记6分,
超速50%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驶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驶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50%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值得注意的是,超速50%的,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此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只要超过了规定时速,即使超速未达10%不会受到罚款和记分处罚,但仍会被违法处理系统记录在案,驾驶人或车主应到本市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警告教育,否则在验车时不能通过,无法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所以
大家开车时还是要
按规定车速行驶
因为
耍“小聪明”也是没用的哦~
End
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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