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新能力的训练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2011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署名要求
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生的导师)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署名的学术论文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对于在国内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发表的论文以东华大学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学生署名第一或第二(但校内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署名第一)的,经学院认定后可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非综述性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三、博士研究生
1.攻读理学和工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质量要求
在SSCI、SCI或EI国外学术源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论文在线即认定为发表)。
攻读“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史论类专业(方向)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也可在“史论类外文专业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参见附录一)。
(2)数量要求
列入论文统计范围的学术期刊为SSCI、SCI、EI、CSSCI、CSCI源刊、《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刊物、国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以正式出版为准且其论文必须是外文)。在以上所列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如论文发表在上述要求范围外的学术期刊上,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认定。
2.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