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简称“湿地二调”)数据比对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湿地调查成果的影像核实和“湿地二调”数据合理性分析。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简称“三调”湿地)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简称“湿地二调”)数据比对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湿地调查成果的影像核实和“湿地二调”数据合理性分析。
2、依据
●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林湿发[2008]265号文件)
●《湿地分类》(GB/T 24708-2009)
●《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 9029-2019)
●《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01-2019)
3、总则
3.1 目的
利用遥感影像对“三调”湿地与“湿地二调”数据进行比对核查,评估“三调”湿地成果的真实性,分析“湿地二调”数据流向流量的合理性。
3.2 方法
按照“三调”湿地标准,以“湿地二调”数据、地理国情沼泽区、DEM为重要参考,依据多时相遥感影像对“三调”湿地数据进行核实。
3.3 原则
3.3.1 同口径比对原则
以“三调”湿地分类标准和成果为基准,参考“湿地二调”标准,通过影像比对核查“三调”湿地真实性和遗漏图斑;将“三调”湿地、水域及公园绿地中的水面、滩涂数据,与“湿地二调”数据进行流向流量分析。
3.3.2 重点核查原则
重点核实“湿地二调”范围内“三调”林地、草地、盐碱地、裸土地、沙地等非湿地图斑,查验是否存在遗漏现象;重点检查现有“三调”湿地图斑中具有明显耕作、建设、种植园等影像特征的错误部分。
3.3.3 综合判断原则
在“湿地二调”范围内,参考地理国情沼泽区、DEM等数据,对“三调”林地、草地、盐碱地、裸土地、沙地等图斑,逐图斑分析每个季度的水淹、积水和土壤水饱和情况,通过全年水淹、积水和土壤水饱和出现的频次进行综合判断。
4、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