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高度越来越高的同时,也给建筑内部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带来问题——超压的问题,导致室内消防给水要进行分区给水,主要是考虑到消防产品的承受压力的能力、消防给水管道承压的安全性、连接管道的阀门是否便于开启以及施工的便利和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性等方面来考虑,同时结合整个工程的经济投入合理性确定了分区给水的原则。《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范》GB 50974 2014第6.2.1条对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需要进行分区设置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6.2.1 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1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Mpa;
2 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3 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这里就设计到两个概念问题:系统工作压力和消火栓栓口静压
系统工作压力:主要是指为了系统管道的运行安全,根据管道输送介质的种类所规定的最大压力,即为系统工作压力。
消火栓栓口静压:主要是指在消火栓未出水的情况下,且消防水泵也没启动情况下,消火栓栓口所具有的压力。
规范对消防给水采取分区给水形式给出了明确要求,一般有利用消防水泵并行进行分区、利用消防水泵串联来进行分区、利用减压水箱来进行分区以及利用减压阀减压来进行分区。不过规范有明确规定,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MP时应采取减压水箱分区或采消防水泵串联来进行分区。具体的分区形式如下图:

分区给水的形式
1. 消防水泵并行进行分区
这种分区形式是各分区的管网都是独立设置的,如果低区发生火灾启动低区消防水泵,如果高区发生火灾启动高区消防水泵,一般不考虑高低区同时发生火灾的可能。这种分区给水形式比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