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_瑜 典 寻 瑕——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的瑕疵(周克庸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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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百度图库

作为一部具有很高权威性的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词典》)在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及汉语教学等方面,可谓作用巨大、功勋卓著。但若以精益求精的标准加以吹求,则还是能够从这部《词典》的第五次修订版中挑剔出若干瑕疵——

1.在对某些“异形词”(即仅书写形式不同,而音、义皆同的词)的处理上《词典》尚有不尽合理处。

例如,《词典》在“气”字和“器”字下,分别列出了【气宇】和【器宇】两个词条。前者的释文为:“气度;气概:~不凡|~轩昂。”后者释文为:“人的外表;~不凡|~轩昂。”两段释文的释语略有不同,但所举的例子(除“气”、“器”二字互换外)却完全一样——靠这样的释文,《辞典》查阅者很难判断出,“气宇”和“器宇”究竟是同一个词的两种不同写法,还是在词义上存在着某些差别的两个不同的词。

应当说,“气宇”和“器宇”在词义上最初是有差别的。“气宇”犹言“气概”,是现于外的(如,陶弘景《陶隐居集·寻山志》:“于是散发解带,盘旋岩上,心容旷朗,气宇调畅”);而“器宇”则指度量、胸怀,是含于内的(如《三国志·吴志·薛莹传》注引《晋书》:“莹子兼,字令长,清素有器宇”)。但后来随着语言实践的发展,两个词的词义日渐趋同,至明朝时,在“器/气宇不凡”、“器/气宇轩昂”等成语的使用中,“气宇”和“器宇”在词义上已完全等值了。请看以下二例:

a.“妾见郎君气宇不凡……愿托终身,不知可否?”(周 楫《西湖二集·寄梅花鬼闹西阁》)

b.“玄德观其人,松形鹤骨,器宇不凡。”(《三国演义》第三十五回)

——在这两个例句中,“气宇”和“器宇”,统指仪表、风度,词义上已没有什么差别;而在现代汉语中,二者更不过是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罢了。

所以,字典对二者的处理,只需对【气宇】(或【器宇】)这一词条进行注释,并注明该词亦可写作“器宇”( 或“气宇”);而在【器宇】(或【气宇】)词条下则不必再加释语,只需注明“见【气宇】”(或【器宇】)即可。这样处理反而更能揭示“气宇”、“器宇”在现代汉语实践中同词异形的真实关系。

2.某些词的现代常用音、义,《词典》不仅有所遗漏,而且将所遗漏者误分派到了不相干的词下。

例如“禾”字,《词典》只注有“hé”这样一个读音,其义项也仅收录了“禾苗,特指水稻的植株”、“古书上指粟”这么两条。但事实上,在现代汉语中,“禾”还有个极为常见的音、义——当它与“柴”组成“柴禾”一词时,其读音当为“huo”(轻声);其词义是“泛指用来做燃料用的秫秸、稻秆、杂草等”。“柴”“禾”、“柴”“草”连文,在汉语词汇发展史上可以说是渊源有自。早在《诗经·大雅·板》中,即有“先民有言,询于刍荛”的诗句。所谓“刍荛”,据《毛传》,指“薪采者”,即打柴草的人。从字义上来讲,割草叫“刍”,砍柴叫“荛”。可见,把柴和草组合起来,用以泛指草本、木本燃料,是有久远历史的。“柴”、“禾”在泛指(即“统言”)烧柴时,沒有什么词义区别;只有在分开来讲( 即许慎所谓的“析言”)时,二者才有“木本为柴,草本为禾”(笔者原籍的方言中,棉花棵子就被称作“棉花柴”)的差异。“禾”字的“柴草”义本是很清楚的——试看,可用来做燃料的“秫秸”、“稻秆”等形声字,不正是以“禾”为义符的吗?

“禾”的读音,古时原有“huo”声(《唐韵》、《正韵》:禾,“户戈切”;《集韵》、《韵会》:禾,“胡戈切”);在今天多地北方方言中,“禾”也仍被读作“huo”,这点也是很清楚的。但是,《词典》却不仅将“禾”字的上述音、义全都遗漏了,而且还一错再错,硬是将“禾”字的这一音、义,武断地分派到了“火”字的账下——在“柴”字下,《词典》列出的第一个义项就是“柴火”,还收有“【柴火】”这样一个怪里怪气的词条并解释为“做燃料用的树枝、秫秸、稻秆、杂草等”。

《词典》的这一粗暴的分派,实在讲不大过去。明明有现成的、为人们所习用且词义显豁的“柴禾”一词,却弃之不用,偏偏再去造一个于理不通的词“柴火”(尽管《词典》确立了“柴火”一词的“正统”地位,但至今仍有许多人坚持使用“柴禾”一词)来取而代之,这究竟有什么说道?试问,当我们把本须严禁烟火的“柴禾垛”写作“柴火垛”时,这个“火”字是不是格外扎眼呢?再来试看下面的例句:

c.她急忙用耙子去搂柴火。

——这句话的意思,是该理解为她用耙子去“搂柴草”呢,还是她正用耙子搂那些“着火之柴”呢?

再有一问:汉字中“火”又是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而获得了“柴草”(即“泛指用来做燃料的秫秸、稻秆、杂草等”)这样一个义项的呢?《词典》在“火”字之下列出的9个义项中,不是也没有任何一条,能与“柴草”义搭得上一丝一毫的边吗?

3.在对一些特殊字的处理上,《词典》的体例不够统一。

例如,对“牟”字的处理,《词典》除注明其“móu”的读音、列出其各相关义项和词条外,还于“mù”的音节下收录了此字,并加释语道:“地名用字:~平(在山东)|中~(在河南)。”这一体例本身没有问题,它清楚地告诉了查阅者,“牟”字是个多音字,作地名时其读音与通常读音有所不同。《词典》的问题,在于处理同一类型的字时,未能遵循同一体例。如“乐”字《词典》只在“lè”、“yuè”这两个音节下收录了该字,并列出了各相关义项和词条;但在“乐”作地名用字时的特殊读音“lào”,却被丢弃了。因此,按统一体例本应收在“lào”音节之下的“乐”字不见了;本应为这个“乐”字所加的释语——“地名用字:~陵(在山东)|~亭(在河北)”——当然也就不见了。

4.在对某些字做“从俗”化处理时,《词典》亦有顾此失彼、不够谨慎处。

某些字的读音在语言实践中,长期被众人误读,以至在社会生活中已呈习非成是的态势时,字典当然可以按照从众原则,谨慎地对其进行“从俗”化处理,以承认该字事实上早已获得多数人认同的读音的“合法性”;其“从俗”的处理有两种:(一)将该字收录在正读音节下(如将古姓氏“叶”字收录于“shè”的音节下),在标明其“正读”音(“shè”)的同时,注明其“俗读”音(“yè”);(二)将该字径直收录在“俗读”音节(“yè”)下,在赋予其俗读音以合法地位的同时注明其“原读”音(“yè”)——不管采取哪种方法,字典的编纂者都须格外小心谨慎,要充分照顾到汉字形、声、义密切相关的特点,照顾到古今词义变化的渊源关系等等,以避免造成汉字系统各层面间或古今词义间龃龉不合等无序化。在这个方面,《词典》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在旧版《现代汉语词典》中,“荨”字正读为“qián”,该字下列有【荨麻】和【荨麻疹】两个词条;而在第五次修订版《词典》中,“荨”字已被赋予了“qián”和“xún”两个正读音,并相应地有了以下两组释语:

(a)qián [荨麻](qiánmá) ①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对生,卵形,开穗状小花,茎和叶子都有细毛,皮肤接触时能引起刺痛。茎皮纠维可以做纺织原料。②这种植物的茎皮纤维。

(b)xún [荨麻疹](xúnmázhěn,旧读qiánmázhěn) 皮肤病,症状是局部皮肤突然成块地红肿,发痒,几小时后消退,不留痕迹。常常复发。药物、寄生虫、血清、细菌感染、接触刺激性物质等都能引起这种病。也叫风疹块,有的地区叫鬼风疙瘩。

——《词典》对“荨”字所做的上述处理显然欠妥。“荨麻疹”之所以被命名为“荨麻疹”,正在于“荨麻”的“茎和叶子都有细毛,皮肤接触时”会“突然成块地红肿,发痒”。也就是说,“荨麻疹”之得名,就在于命名者将这种皮肤病视为由接触“荨麻”而引发的“疹”。

既然“荨麻疹”一词,源于“荨麻”和“疹”这两个词义的聚合,那么,将“荨麻”读作“qiánmá”,却将“荨麻疹”读作“xúnmázhěn”,便实在是说不过去了。考虑到“荨”字被读作“xún”,近年已获得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词典对其进行“从俗”化处理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要把“荨麻”和“荨麻疹”二词中“荨”字的读音统一起来(比如一律读作“xún”),而不应分而治之,一词从俗读,一词从原读,从而割裂了二者词义方面的源流联系。

目前有不少汉字的“俗读”音,尽管已呈习非成是之势,但它毕竟是“白字”长期以讹传讹的结果,所以,对它的承认应严格加制。不仅不可过滥(否则将无异于鼓励人们大读“白字”,造成“白字”谬种流传),而且要着意避免这种“从俗”化处理,可能对汉字系统造成颠覆性冲击。比如上面提到的“荨”字本属于形声字(从草,寻声),其读音(“qián”)来自于它的声符“寻”(“xún”)。在现代汉字形声字中,以韵读为“-in”、“-un”的声符组成的形声字,其读音多有作“-an”者(如以“今”为声符“含”“念”“贪”“黔”等字,以“艮”为声符的“艰”“限”“眼”等字,其韵读皆为“-an”)——这种存在严格对应关系的“韵变”现象,体现了汉字系统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对“俗读”音进行“从俗”化处理,若不慎之又慎,就有可能破坏了这种规律性。

作为规范汉字的工具书,字典对某些字做“从俗”化处理时,决不可草率鲁莽。“从俗”应该作为一种迫不得已时的补充手段;而且,编纂者还应在释语中对这一处理加以说明。比如成语“唾手可得”的“唾”,长期被人们误读、误书为“垂”,以致语言实践中“唾手可得”讹裂成了“唾手可得”和“垂手可得”两种形式。字典若一定要对后者进行“从俗”化处理,就应在词条【唾手可得】的释语中注明:“今亦作‘垂手可得’。‘垂’乃由‘唾’字讹变而来”;在【垂手可得】词条下注明:“成语‘唾手可得’的讹变。见[唾手可得]。”但遗憾的是《词典》却未能如是处理,而只是简单地收录了这两个固定词组。其【唾手可得】词条的释语为:“比喻非常容易得到(唾手:往手上吐唾沫)。”在“垂”字下,《词典》收录了【垂手】和【垂手可得】的词条,前者的释语义项①为:“下垂双手,表示容易:~而得。”后者的释语为:“形容不费力气即可得到。”这样处理的弊端是,查阅者据此不仅把握不住“唾手”与“垂手”的正讹、源流关系,而且会误认为“垂手”原本就有“表示容易”这样一个义项。其实,“垂手”在字面义上仅指“两手下垂”;古时“垂手”还曾用为舞乐名称,经引申,亦代指解舞之人。后来,在不同时代,“垂手”又曾被用来形容“倨傲”或者“恭敬”——这些义项,都各有其语源可寻(例句省略,有兴趣者可自行在《经籍籑诂》等古书中查找);唯独把“垂手”解释作“表示容易”,却于史无征。《词典》回避了“垂手可得”之“垂”实从“唾”字讹变而来的事实,或许是为了维护“垂手可得”的“合法”性。其实,指出“垂”与“唾”的正讹、源流关系,并不影响该词的合法性和正常使用(正如在前人指明成语“目不识丁”的“丁”乃“个”字之讹变后,该词的“合法性”并未受影响一样);回避二者的正讹、源流关系,日后倒可能引出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5.在强化“纠错功能”方面,《词典》也还有更上一层楼的余地。

现实生活中,有些字尤其是多音字很容易被读错。比如,“殷红”的“殷”(yān,读音如“烟”)被误读为“yīn”;“系鞋带”的“系”(jì,读音如“季”)被误读为“xì”;“亲家”的“亲”(qìng,读音如“庆”)被误读为“qīn”或“qìn”;“翘首”“翘望”“翘楚”的“翘”(qiáo,读音如“侨”)被误读为“qiào”;“悄然”“悄寂”的“悄”(qiǎo,读音如“巧”),被误读为“qiāo”;“博闻强识”“标识”的“识”(zhì,读音如“志”),被误读为“shí”,等等——以上“病例”皆出自中央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之口,经现代传媒手段传播,已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将“标识”误读为“标shí”,经广播、电视谬传,全国上上下下群起效尤,你也“标shí”我也“标shí”,一时间大有瓦釜雷鸣之势)。至于其它一般的人或不一般的人(如教师、作家、演艺界“大蔓”、各级党政领导等)口中,这类错误更是司空见惯,举不胜举。

为了维护现代汉语的纯洁,为了减少汉语规范化的障碍,一本好字典,应当在强化自身的“纠错功能”上下更多的功夫。比如,对某些容易读错的字,用加注的形式给以强调(如,“注意:×字在表示×义项时读×,不可读作×音”);另外,还可在附录中增加相关内容,如开列《容易出现误读的多音字字表》等,以便使用者进行查阅——严格地讲,这最后一条算不上是《词典》的瑕疵;那么这条就算是我们的建议,在此一并提,供编纂者在对《词典》进行再次修订时作为参考吧。

原作撰写、发表于20年前

2019年6月3日修订于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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