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东单方面辞退38岁P7员工,劳动仲裁京东三次败诉,员工复岗三天又收解聘通知,此事引起网友热议。
据悉,38岁的京东员工李先生称自己于2018年入职京东尚科,2018年9月15日正式转正,跟京东的合同签了3年多,2021年6月合同到期。转正申请中的试用期工作成绩、价值观考核、工作能力考核三项指标均为优秀。
2018年12月,李先生被领导约谈,称其能力不够,让李先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找李先生谈话,称不允许内部转岗,希望李先生主动离职。李先生没有同意。
2019年4月公司以“整体业务、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为由,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70276元。但李先生称,公司实际上未发生组织架构调整,其同部门同事仍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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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后,李先生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京东继续与其履行合同。京东不服裁决,先后两次上诉均被驳回。2020年11月9日,李先生在终审胜诉后前往公司复岗,3天后收到京东的第二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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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京东方面尚未回应。
公司裁员,原本是很正常的事,但让网友热议的是京东无理由裁员,一个刚刚推动了大项目的员工,却以能力不足为由将其裁退,着实有些牵强。
还有网友评论说,其实就是李先生年纪大了,而互联网是吃青春饭的,所以才被裁员。
不论互联网行业是不是吃青春饭的,劳动者都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现有劳动法下,公司不可以随便裁人,包括试用期的,都必须提供该员工不适合该岗位的证明,证明得有信服力,同时也要提供调岗乃至培训的证明,如果没有证明,就算公司违约,需要赔付相应的赔偿金。
不过,对于此事也有网友认为是李先生胡搅蛮缠,虽被公司裁员,但是公司也赔了钱,李先生与公司撕破脸没有必要。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