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道路桩号的通告
因公路管理部门对相关道路路段名称和桩号进行了变更,114省道变更为107国道、260省道变更为250省道,阳山县清连高速大崀辅道变更为YC76线。为规范道路名称和桩号的使用以及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取证工作,现对以上道路安装使用的公路卡口设备和区间测速设备的道路名称和桩号变更情况进行公告(设备的地理位置、卡口的抓拍违法内容、区间的限速阀值不变),具体如下:
一、公路卡口设备:
1、英德方向博林中学路段卡口:
由260省道32公里900米变更为250省道164公里300米;
2、韶关方向城北水库路段卡口:
由260省道18公里300米变更为250省道149公里600米;
3、七拱方向元江路段卡口;
由114省道200公里100米变更为107国道2297公里900米;
4、小江方向杨梅坑路段卡口:
由114省道208公里500米变更为107国道2288公里700米;
5、大崀方向废品收购站前路段卡口:
由阳山县清连高速大崀辅道变更为YC76线。
二、区间测速设备:
1、水口区间测速(青莲往阳城方向):
由260省道30公里至25公里变更为250省道161公里380米至156公里380米;
2、水口区间测速(阳城往青莲方向):
由260省道25公里至30公里更改为250省道156公里380米至161公里380米;
3、七拱区间测速(七拱往阳山方向):
由114省道183公里500米至188公里500米更改为107国道2313公里100米至2308公里100米;
4、七拱区间测速(阳山往七拱方向):
由114省道188公里500米至183公里500米变更为107国道2308公里100米至2313公里100米;
5、小江区间测速(阳山往小江方向):
由114省道210公里380米至214公里450米变更为107国道2284公里920米至2280公里850米;
6、小江区间测速(小江往阳山方向):
由114省道214公里450米至210公里380米变更为107国道2280公里850米至2284公里920米;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依法规范行车和按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途经上述路段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将依法使用技术监控设备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后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阳山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6日
阳山公安您的平安 我来守护
您的满意 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