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一种复杂而神奇的东西,即使是一个单细胞生命,它的复杂程度也要超过最先进的电子计算机,即使是一个单细胞生命,它的奇妙也难以言喻。更何况是现在这些物种繁复的生命形式了。
生命是神奇的,组成一个生命体的每一个组织和器官都是神奇的,而其中最为神奇的就是眼睛了。
眼睛让我们领略五彩斑斓的世界,我们甚至不敢相信如此神奇的东西竟然是我们身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生命的演化,最具有说服力的观点就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了,然而就算是达尔文也曾经说过,眼睛的起源难以用进化论的观点来解释。
最早的生命显然是没有眼睛的,而动物身上出现的最原始的眼睛应该就是被称为“眼点”的东西了,带有“眼点”的生物至今也是可以见得到的,比如涡虫,这是一种极小的小虫子,养鱼的朋友应该比较熟悉,如果鱼缸的水质达到了极致,那么这种敏感的小虫子就会应运而生,我自己也养鱼,所以对于涡虫还是比较熟悉的。
涡虫生有眼点,所谓眼点,看起来像是一双呆滞的小眼睛,但从本质上讲这只是一些感光细胞的集合体而已,因为这种眼睛其实看不见东西,只能够感知光亮。虽然这样的眼睛现在看来作用很有限,可当年却是极具优势的一种进化。
因为在所有生物都没有眼睛的时代,能够拥有一双能够感知光照的眼睛,无论是对于捕食,还是逃避都具有极大的作用,能够感知光照就能够更好的感知掠食者的靠近。
之后,一些生物的眼点就开始逐步进化,感光细胞开始向内凹陷,眼睛开始能够感知光照的方向了,随着角膜、晶状体等结构的出现,现今高等动物的眼睛诞生了。
在眼睛刚刚诞生的岁月里,眼睛感知颜色的能力要比现在强得多。因为在眼睛之中,视锥细胞是负责感知色彩的,而最初具有眼睛的动物们拥有四种视锥细胞。我们都知道,在远古时期,恐龙等强大的生物占据着统治地位,而哺乳动物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
哺乳动物为了生存,不断缩小自己的体型,同时转型成为夜行动物。
对于夜行动物来说,拥有4中视锥细胞完全没有意义,它们需要的是更好的感光,于是一种能够感知微弱光线的视杆细胞出现了,哺乳动物拥有了视杆细胞而丢掉了2中视锥细胞。所以在很多非哺乳动物眼中,世界的色彩要比我们看到的丰富很多。而哺乳动物则全部都是红绿色盲。
人类眼睛中用来感知颜色的视锥细胞只有三种,即红色、绿色和蓝色,恰当组合这三种感受器的话,我们是能得到任何可感知的颜色的。许多鸟类、爬行类动物以及昆虫有四种颜色感受器。有的动物有五种,例如鸽子、蝴蝶等。
皮皮虾的颜色感受器竟然有16种,它的眼睛有16种视锥细胞,并且还有六个捕捉光线极化的通道。二者的结合使得皮皮虾能够捕捉更多的视觉信息,“看到”光的偏振特性。
因为嫉妒皮皮虾能感知16种颜色的眼睛,研究人员搞了个同款的相机……
而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之中不知道因为什么,比别的哺乳动物多出了一种视锥细胞,在三种视锥细胞的作用下,人类不再是色盲了。那么为什么还有人是红绿色盲呢?是不是一种缺陷呢?其实恰恰相反。
红绿色盲患者虽然无法识别红绿色的区别,但是对于黄棕色区间的色彩却极为敏感,所以他们可以比常人更清楚的识别出保护色和伪装,而且研究发现很多色盲患者的夜视能力都比较出众。
这两种能力代表了什么?代表了这些人可以完成常人所不能完成的任务,代表了在部落和氏族之中,他们可能是最勇敢的猎手和最敏捷的战士,我们可以这样推测,拥有色盲基因的人的祖先可能都是部落中的英雄。这么说也不完全是想象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一种遗传特征如果在物种中的比重超过了5%,那么这就不是一种缺陷,而很有可能是一种遗传优势。
而色盲患者在人群中的比例显然超过了这个数值,研究发现色盲和色弱患者大约达到了人类总数的8%以上。
早在2010年,扎克伯格在《纽约客》杂志采访时坦言,“对我来说,蓝色是最丰富的颜色,我能看到所有蓝色的东西。”如今,蓝色成为Facebook标志性颜色,扎克伯格的“缺陷”成就了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