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工程验收单表格_经管微课堂第四期——解读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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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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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前言

小伙伴们,好久不见,经管微课堂终于又开课啦!

2019年6月6日,公司经管部下发了最新修订的《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本次新版《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全文共8章22条内容,分别就对建设单位计价、对分包商验工计价、支付、资料管理、各岗位职责及考核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了方便大家做好日后的验工计价工作,本期经管微课堂将详细的为大家解读最新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话不多说,我们这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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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的主要内容

●1、增加项目计划合同部在验工计价业务上的操作,要求项目计划合同人员要从简单的接收工程部、物资部材料节超数据转变到能运用系统实现对材料节超核算的复核工作。 ●2、增加工程量确认方面的具体要求,要求工程部在提供现场数量签认时,必须把变更数量、合同外工程数量与原设计数量分别列项,便于项目工程量管理。

●3、增加物资材料核算方面的具体要求,要求项目在物资材料考核过程中要从单一的扣款到找出节超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的转变。

●4、增加设备部对设备管理的具体要求。

●5、增加对建设单位/局指挥部计价的内容、规定及具体要求。

●6、在对分包验工计价的内容中做出以下方面的修改:
①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可能发生的扣款情况进行了细化及明确处理方式;
②细化合同外工程计价的规则及处理方式;
③对不予计价的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
④进一步细化了验工计价程序及竣工结算程序中各环节的操作步及注意事项。

●7、将验工计价考核奖惩与薪酬改革挂钩,明确对各类违反计价规定的考核奖惩范围。

二、验工计价中各部室职责

根据新《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或商务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验工计价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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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公司经管〔2017〕217号》文中对各部室的职责划分,值得重点注意的是在计划合同部、工程部、物资部职责划分上新增了很多公司一直在推行的新观点。

01

计划合同部

强调了项目计划合同部在WBS系统中工程量、物资节超复核的工作,让计划合同部从验工计价中工程量、物资节超分析的结果获得者成为了过程参与者,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编号的问题待专业计价信息化系统形成后统一。

02

工程部

强调了项目工程部工程量签认环节的重要性,结合公司技术部对项目五量对比台账的重视,验工计价中量价分离是工程量管理中尤为重要的环节。

03

物资部

针对物资节超考核制定了极为详细的材料节超核算表,同时要求项目物资部对物资节超的考核不仅仅停留在扣款的层面,要通过节超分析数据进行审 核,并找出节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整改落实,节约项目物资成本。

三.对建设单位/局指挥部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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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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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对上超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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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计价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相关规定办理;合同外费用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建设单位全额申报并足额计价。

四、对分包商计价

01

计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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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原则

● 变更数量与原设计数量分别列项;

● 验收单数量小于技术交底工程数量时,以验收单数量为准;

● 验收单数量大于技术交底工程数量时,以技术交底为准。

单价原则

● 单价不得突破合同单价;

● 与分包合同清单细目一致,不得随意增减计价细目。

02

量价分离

对上对下工程数量联动,对下计量时根据实际完工进度计算出的全部工程数量计量,同时将施工工序所包含的材料数量(分清规格型号)均列入计价单(对分包商验工计价表附表 2),根据合同约定计量子目计价,对计量不计价的子目进行备注;通过计价表可以直接统计出材料理论消耗量,根据合同约定损耗系数计算出应耗量,结合物资部月盘点计算出的实耗量,实现材料节超核算的复核工作。工程部在提供现场数量签认时,必须把变更数量、合同外工程数量与原设计数量分别列项。
      比如在隧道施工中的定位钢筋、连接钢板等,在计量规则中属于不计量工程量,量价分离后,工程部在工程量验收单中按实际验收量不超过设计量进行计算工程量,经营部在计量时则不进行计量。量价分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项目工程量五量对比,便于项目物资部、经营部在计价过程中对物资节操分析及时复核,防止对分包商超计价。

注意事项

01

计量不计价,是根据我们对分包商的计量规则,将工序计价子目不体现材料列入计量不计价中,便于考核。

02

收方计价时间与物资盘点时间高度一致,对于有些暂不能计价的工程量(包括未确定单价的部分工程量)可在计价单中暂放入计量不计价数量列中,待后期明确后再考虑是否计价,确保应耗工程量与实耗工程量对应,确保物资考核准确。

03

对于计价部分计量比例可由项目计划部根据实际情况控制计价比例,但与材料考核有关的工程量和材料要放入计量不计价中,项目工程量统计应全面。比如项目变更图纸未正式下发,为避免计价数量超过设计量,项目计划部可根据工程量按比例进行计价,剩余部分暂放入计量不计价,这样可准入完成项目物资考核。待变更图纸正式下发后,项目计划部根据设计量将放入计量不计价中的那部分工程量重新考虑是否计价。

02

限制各部室相关数据扎帐时间节点,比如工程部16号开始做工程量收方单,工程量统计时间截止到15号的,物资部16号开始盘点,其他部门做账列销截至时间均为15号。不仅可以精确对分包商物资考核,也可以确保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准确性。

03

量价分离在新验工计价表格中的示例

量价分离是计价过程中很重要的,说了那么多,可能有小伙伴会有点迷糊了吧,没关系,小编来给大家举个例子,看看在新的验工计价表格中应该如何来做。

例如某隧道在施工过程需要进行型钢钢材安装工序。根据合同约定,型钢钢材按重量计价,但其中所需连接钢板及定位钢筋不计价。项目验工计价中由项目工程部根据交底及现场实际统计出现场设计内应发生的所有型钢钢材重量,并按照使用情况对型钢材料进行分类,分别列出设计型钢安装数量、连接钢板数量、定位钢筋数量等。项目计划部在编制分包商月份计价清单报表除应将设计型钢钢材安装重量列入计价工程数量中,还应将连接钢板、定位钢筋重量列入计量并备注不计价,以便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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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材料节超考核表

项目在完成分包商月份计价清单报表编制后,根据计价与不计价工程量将材料开累应耗量统计至材料节超考核表中。其中开累应耗量由分包商月份计价清单报表中直接计算得出, 开累进货数量及盘点量由项目物资部提供填入。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工程部对工程量统计的时间节点与物资部盘点时间须一致,并确保项目物资考核的准确性。另外材料考核中需根据材料使用的情况确定材料是否列入考核情况,比如工字钢、槽钢等,因钢架加工有专职加工工班,故该数量仅用于验证项目节超考核情况,所以工字钢、槽钢等不应该给开挖支护工班做考核,应列入钢架加工工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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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合同外费用计价

实体类合同外工程

实体类合同外工程釆用备案制管理,每月由项目工程部收集整理合同外工程资料电子版(会议纪要需签字扫描件),并于季度末通过线下上报公司工程量管理中心备案。

非实体类设计合同外工程

非实体类设计合同外补偿费等费用由项目计划合同部每季度收集相关资料,并于季度末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备案。
         设计合同外工程釆取一事一议。内容包括:增加范围、施工项目(实施点)、增加原因、工程类型划分、增加数量、控制原则、验工收方(计量)方法、物资材料节超考核、费用摊销原则、责任划分及其它需要明确的内容。

注意事项

各项目要严格控制合同外费用,杜绝以“报告”的形式计价,项目部任何人员无权为分包商出具或签署任何有关费用、数量及工期方面的签证。

06

临建工程计价

◆ 有策划、有方案、有预算、有合同、有验收、有结算,严格执行临时工程的成本控制和闭环管理。◆ 临时工程费用严禁超临时工程费用总预算。确因现场需要,预计发生的临时工程费用超过预算时,项目部需要提前将调整后的临时工程总预算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07

迎检便道费用计价

◆ 施工现场发生的零星迎检费用,便道维护费用,以临时用工用机钉钉网络进行签认。

◆ 经常性发生的迎检费用,便道维护费用,以工程量或月度总额包干的形式在合同清单中设置单独细目或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计价。

08

竣工结算

◆  分包商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后,由分包商提出竣工结算申报,项目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分包商提供任何申报资料;

◆ 项目验工计价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员、全程参与;

◆ 项目经理牵头组织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和分包商负责人现场联合验收,对发现的问题,项目部有权责令分包商及时整  改,对于拒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部暂缓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发生的修复费用从质量缺陷保证金中扣除;

◆ 项目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对过程计价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异议的单据及时进行修正;

◆ 分包商的竣工结算,必须召开竣工结算会议,异议问题按程序处理完后,形成竣工结算会议纪要,将相关资料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审批后方可与分包商办理结算。未经公司经济管理部审批的末次计价,项目财务部不得计入工程成本,且不得办理支付手续,否则公司将追究项目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 分包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应在三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因分包商原因已完工三个月未办理结算的分包商应及时上报公司,暂停其参与新上项目投标资格。

09

不予计价的情形

◆ 因分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合格工程;

◆ 因分包商自身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 缺少隐蔽工程检查程序或直接与成本挂钩的施工记录;

◆ 成品、半成品设备没有试验、鉴定资料及出厂合格证明,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确认合格的;

◆ 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或变相增加工程量的;

◆ 计价项目与验工计价管理规定不符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 其它违反集团公司、公司或项目部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注意:项目部必须将单价调整、签证费用、材料调差、分包数量调整、损耗系数调整、费用变化等资料通过信息化系统按权限要求报备或审批,但不免除工程项目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五、验工计价考核与奖惩

对上验工计价

在符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规定的前提下,已完工未计价产值(不含未批复变更索赔)一般情况下

不宜超过已完工总产值的 5%,公司每半年将对项目产值计价率进行如下考核:

(1)产值计价率达到 95%以上,对项目部予以奖励 5000元,其中:项目经理 1500 元,项目总工800 元,剩余部分由项目部根据各业务部门贡献大小分配。

(2)产值计价率达到 90%(含)-95%,不奖不罚。

(3)产值计价率达到 85%(含)-90%,对项目部予以经济处罚 3000 元,对上述处罚,项目经理承担 33%责任,项目总工承担 17%责任,剩余部分责任由项目工程部(含试验室、测量班)、计划合同部、物资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平均分担,扣发相应金额的绩效工资。

(4)产值计价率达到 80%(含)-85%,对项目部予以经济处罚 5000 元,对上述处罚,项目经理承担 40%责任,项目总工承担 20%责任,剩余部分责任由项目工程部(含试验室、测量班)、计划合同部、物资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平均分担,扣发相应金额的绩效工资。

(5)产值计价率 80%以下,对项目予以经济处罚 8000 元,对上述处罚,项目经理承担 37%责任,项目总工承担 25%责任,剩余部分责任由项目工程部(含试验室、测量班)、计划合同部、物 资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平均分担,扣发相应金额的绩效工资。

对下验工计价

(1)如出现一次以下情况时,给予项目部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①未按月对下验工计价;

②未按公司要求报批;

③未按月进行材料节超考核;

④合同外费用先计价后报批;

⑤合同未报批即计价的。

(2)出现以下情况时,对项目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①两次及以上未按月对下验工计价;

②两次及以上未按公司要求报批;

③两次及以上未按月进行材料节超考核;

④合同外费用出现两期及以上先计价后报批。

处罚标准:对项目部经济处罚 3200 元,对上述处罚,项目经理承担 31%责任,项目总工承担 22%责  任,剩余部分责任由项目工程部、物资部、设备部、计划部、财务部平均分担,扣发相应金额的绩效工资。

对下验工结算

分包商完成合同全部分包工程后,需在 3 个月内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若因项目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按以下规定给以处罚:

(1)分包商完工后在 3 个月上、6 个月以内办理完结算的,对项目部罚款 5500 元,对上述处罚,项目经理承担 36%责任,项目总工承担 18%责任,剩余部分责任由其余人员(除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以外在对下验工结算单上签字人员)平均分担,扣发相应金额的绩效工资。

(2)分包商完工后在 6 个月以上办理完结算的,对项目部经济处罚 7500 元,对上述处罚,项目经理承担 40%责任,项目总工承担 27%责任,剩余部分责任由其余人员(除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以外在对下验工结算单上签字人员)平均分担,扣发相应金额的绩效工资。

六、审批流程及相关附表

01

月度验工计价

现场验收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商务副经理)牵头,每月15日验工计价管理小组现场对每个分包商当月完成工程数量和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同步进行物资库存盘点。

工程量的确认

项目工程部每月20日前,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填写验工数量汇总表(对分包商验工计价表格附表3)、工程验收单(对分包商验工计价表格附表4 )及工程材料理论消耗表(对分包商验工计价表格附表5),并由项目工程部长、安全环保部长、现场副经理(现场负责人)、总工程师及分包商负责人全部签认后方可作为计价的依据。

扣款事项

项目物资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应使用材料数量以及分包合同约定的材料损耗系数编制材料节超核算表(对分包商验工计价表格附表8),安全、质量、进度考核部门编制分包商相应奖罚资料,职责部门根据应由分包商承担但由项目部代办的费用情况编制扣款明细表,于每月22日前提交至项目计划合同部。

报表编制

项目计划合同部根据各业务部门提交的资料及时编制验工计价报表(对分包商验工计价表格附表1、2), 应在每月25日前将验工计价资料录入信息化系统,经信息化系统审批后方可通知分包商对验工计价单据确认。

计价入账

在分包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前,项目计划部在财务系统中填报分包商计价相关信息,财务部门将计价金额暂估入账;

分包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项目计划部门核验,并在财务系统中发起发票入账流程,财务部门将计价金额正式入账。

更新业务台账

各业务部门根据当期计量结果,更新业务台账。

02

竣工结算程序

履约保证金退还

竣工结算协议及竣工结算单签字审批手续齐全后,由分包商填写《竣工缺陷责任证书》(对分包商验工计价表格附表 12),并向项目部书面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报告。

项目部根据退还申请报告,在分包商履行完合同内容、办理完决算两个月后,在信息化系统中完善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后,财务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质量缺陷保证金退还

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期满后,由分包商向公司提出质量保证 金退还书面申请,在信息化系统中能够完善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 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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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我们今天的经管微课堂就差不多结束啦!对分包商验工计价审批流程及相关表格附件等文件均已在OA上下发,大家可以自行登录下载查看。

如果对文件还有问题的话,大家可以咨询公司经管部也可以互相请教,希望今天的课堂可以对大家日后的验工计价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哦!感谢大家的观看,我们下期再见!

end

策划|经济管理部

编辑|樊婧怡、霍方鑫

审核|宋战领、韩侦

我在这里等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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