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及税收分类
编码选择
技巧
一、税收分类
编码简
介
1
、税收分类
编码
是什么
?
商品和服
务
税收分类与
编码
是指在增
值
税
发
票升
级
版中,
纳
税人开具
发
票
时
票面上的商品
应
与税
务总
局
核定的税收
编码进
行关
联
,按分类
编码
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
发
票。也能使税
务
机关
统计
、
筛选
、分析、
比
对
数据等,最
终
目
标
是加强征收管理。
我公司可以
选
定一个或几个
编码
就不再
变动
了
吗
?
答:不是的。在防
伪
税控开票系
统
中,商品
编码
是可以根据企
业实际经营
情况新增的。但是注意,不能
创
造
编码
。所有的
编码
都在商品与服
务
税收分类
编码
表中有。
(
见
后文
)
我
现
在要开清
单发
票,
销
售的
货
物比
较
多,都是类似的内容,我可不可以
选
一个
编码
来开就可以了
?
例子:我公司是从事水果
销
售的
纳
税人,水果的品种比
较
多,比如有苹果、梨子、葡萄、香蕉等等,我开
票的
时
候可以
选择
其中一种水果的
编码
开具
吗
?
答:
不可以。要一一
选择对应编码
。
2
、商品和服
务
税收分类
编码
的
时间
及适用范
围
?
答: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纳
入新系
统
推行范
围
的
试
点
纳
税人及新
办
增
值
税
纳
税人,
应
使用新系
统选择
相
应
的
编码
开具增
值
税
发
票。
2016
年
5
月
1
日前已使用新系
统
的
纳
税人,
应
于
8
月
1
日前完成开票
软
件升
级
。
使用增
值
税
发
票系
统
升
级
版开具的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货
物运
输业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增
值
税普通
发
票、机
动车销
售
统
一
发
票。
3
、商品和服
务
税收分类
编码
开
错对
企
业
的影响
?
答:根据《中
华
人民共和国
发
票管理
办
法》第二十二条和《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使用
规
定》第十一条,
纳
税人
不
选择
商品和服
务
税收分类与
编码
的,属于
发
票
栏
目填写不全。不符合
规
定的
发
票,不得作
为财务报销
凭
证
,
任何
单
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未按照
规
定的
时
限、
顺
序、
栏
目,全部
联
次一次性开具
发
票的,主管税
务
机关将依
照《中
华
人民共和国
发
票管理
办
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
理,由税
务
机关
责
令改正,可以
处
1
万元以下
罚
款,
并公开
处罚
情况。
商品和服
务
税收分类
编码
开
错
后是否需要修改
?
答:
对经
税
务
机关通
过
复核后
发现纳
税人
选择
的
编码
不符合
规
定的,主管税
务
机关将
责
令
纳
税人限期改
正。逾期不更正的,
视为恶
意
选择编码
。
纳
税人
恶
意
选择编码
属于开具与
实际经营业务
情况不符的
发
票,主管
税
务
机关将依照《中
华
人民共和国
发
票管理
办
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处
理,没收
违
法所得,虚开金
额
在
1
万元
以下的,可以并
处
5
万元以下
罚
款
;
虚开金
额
超
过
1
万元的,并
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
罚
款
;
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