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业银行资本新规实施大限的来临,多家商业银行掀起次级债发行热潮。昨日,记者从银监会官网了解到,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鼓励国内银行在境内外市场发行各类合格资本工具,有助于减轻银行发行普通股对资本市场的压力,丰富金融市场投资品种,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据了解,《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指导意见》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配套性政策文件。随着明年1月1日资本新规实施期限的临近,近期大多数银行频频发起了次级债。除了此前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大行发行规模达数百亿元的次级债外,不少城商行也抓紧年末的最后时间,加速次级债的发行。这也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讨论。
《指导意见》提出了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三项基本原则:商业银行是资本工具创新主体;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出新型债务类和权益类资本工具;先探索、后推广。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标准,要求商业银行发行的非普通股新型资本工具应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满足指导意见提出的认定标准。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有助于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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