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的使用规程
第
1
条
天平应放置在远离震源、腐蚀性气体,温度、湿度合适的环境中。
工作台应稳固可靠,
避免阳光直射及空气扰动或单面受冷受热。
天平罩内应放置
变色硅胶,忌用酸性干燥剂。
第
2
条
使用旋钮开关时,
必须缓慢均匀转动,
过快会使刀刃损坏,
以致天
平使用时秤盘晃动过剧,造成误差。
第
3
条
利用天平称量时,
应预估添加砝码,
然后开启天平,
按指针偏移方
向增减砝码、至影屏中出现读数指示值止。
第
4
条
被秤物体应放置秤盘中央,并不得超过天平最大秤量。
第
5
条
天平与砝码应妥善保管,
不得置于易受潮氧化之处,
并避免沾着酸
碱油脂。
第
6
条
天平及砝码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
使用前须用软刷抹清洁,
使用后
应检查天平、砝码一次,并立即藏入盒内。
第
7
条
过冷、
过热及挥发性、
腐蚀性物体不可直接放入天平内秤量,
应放
在合适的容器内秤量。
第
8
条
天平使用完毕,应将天平关闭,并将指示盘旋至“
0
”位,用罩子
罩好天平。
第
9
条
天平搬动时,必须将横梁、秤量挂钩等取下。
第
10
条
如天平要在另一环境条件下使用,除根据上述注意事项外,需存
放
4
小时后再启用。
第
11
条
发现天平、砝码有故障或示值不准确,须及时报告,由计量室计
量人员处理。
第
12
条
天平应专人使用,
使用人员应进行上岗培训。
使用人员发现天平、
砝码失准或不正常时,应停止使用,报告计量室,经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