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京瓷后不久我就将“作为人何谓正确”当作经营判断的基准。当时我向员工们发出了这样的号召“从今往后我要把‘作为人何谓正确’作为经营企业的唯一基准。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一基准太幼稚、太简单了但我认为事物的本质就是单纯、明快的东西。所以今后我要把正确的事情以正确的方式贯彻到底。”所谓正确的为人之道就是“要正直”“不骗人”“要关爱他人”等等这些小时候父母和老师教给我们的、极其简单的道德或者说伦理。对于当时很不成熟且没有任何经营知识和经验的我而言除此之外没有可以借以立足的基础。如果将判断基准的根本置于人的心中经营者至少不会把公司导向错误的方向我这样确信。在员工们面前我这样说“我要求大家放在心上的是这个判断基准不是‘作为公司’是否正确也不是‘作为我个人’是否正确而是‘作为人’是否正确。所以作为经营者如果我说了、做了‘作为人’不正确的事情请大家不要客气直言相谏纠正我。但是当你们认为我的言行符合正确的为人之道时就请大家一定跟随我。”这个单纯的判断基准一直到今天我依然坚守并努力将其付诸实践。这或许是母亲的一段话刻在我心中的缘故。当年母亲一有机会就教育我们几个兄弟姐妹她这么说“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记住‘举头三尺有神明’。所以独处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看到的时候也要知道‘神佛’正在看着自己所以行为要端正。一时心智迷乱想做坏事时就要在心里念诵‘神在看我’‘神在看我’。”就是按照这句话在企业经营中我也努力贯彻正确的为人之道经营企业要无愧于天。我信奉这一思想到了愚直的程度。迄今为止我的经营判断之所以不出大错能一步步扎扎实实走到今天可能就是拜此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