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声学基础
声音(包括噪声)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要素,首先要有产生振动的物体,即声源,其次要有能够传播声波的媒介,最后还要有声的接受器,如人耳、传声器等。
一、声音的基本性质
声音(sound)是由物体振动产生的,而振动在弹性介质中的传播形式就是声波,处于一定频率范围内(20~20000Hz)的声波作用于人耳就产生了声音的感觉。
当人们用手拨动琴弦,弦即振动并同时发出声音,这里琴弦的振动是产生声音的根源。通常我们把振动发声的物体,称为声源(sound source)。声源不一定都是固体,液体和气体的振动也会产生声音,如海上的浪涛声和火车的汽笛声。
如果将一个发声物体置于一个真空的罩子内,声音则传不出来,因此声音的产生除了要有振动的物体外,还必须要有传播声音的媒介物质,它可以是空气、水等流体也可以是钢铁、玻璃等固体。
物体振动是产生声音的根源,但并不是物体产生震动后一定会使人们得到声音的感觉。因为人耳能感觉到的声音频率范围只是在20~20000Hz之间,这个频率范围的声音称可听声,频率低于20Hz的声音称为次声(infrasound),频率高于20000Hz的声音称为超声(ultrasound)。次声和超声对于人耳来说都是感觉不到的。
描述声音高低的物理量是频率,描述声音强弱的物理量有:声压、声强、声功率以及各自相应的级,描述声音大小的主观评价量是响度、响度级。
1. 声压与声压级
声源的振动以声波的形式在介质中传播,传播所涉及的区域称为声场(sound field&#
声学基础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09-26 19:34:28 发布
本文介绍了声音的基础知识,包括声音的产生需要声源、传播媒介和接收器。声音由物体振动产生,声源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声音的性质包括频率、声压和声强等,这些参数用于描述声音的高低、强弱和大小。声压级和声强级是衡量声音强弱的常用方式,以分贝(dB)为单位。此外,文章还涉及了声功率和不同声级的运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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