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知识
继承关系中,创建子类对象时,父类得构造器和代码块先执行,代码块的执行先于构造器的执行,不论他俩的位置记住由父及子静态先行
main方法执行也是被调用执行的,也需要在执行main方法前先加载类,所以静态代码块的执行先于main方法中的语句
this调用构造器,格式 this(形参列表)
table在传递实参给参数列表时很好用
形参类表中传对象就是在传地址
报错信息和打印信息不是一个线程,所以打印和报错谁上谁下并没有规律
匿名对象使用后即销毁,gc自动回收
String.length() 获取字符串长度这是一个方法,而数组中的是属性
布尔型的get方法把get改成is,只有他得获取方法名是特殊的
两个类的继承关系,必须满足"is a"的关系
子类构造方法都会默认先调用父类无参构造方法 super()
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时,是根据子类super()里面的形参的参数类型去找父类对应的形参的参数类型一致的,而不论子类形参是否和父类的构造函数形参名是否一样
二、重点问题
1、为什么代码块先于构造方法执行
很多人对于静态块先于构造方法执行比较清楚,因为静态块在类加载时补执行嘛。其实要弄懂一件事,构造方法(目的)不是用来创建实例对象的,而是用来初始化实例对象的。如果自己不定义构造方法,系统会调用默认的构造方法初始化。在用"new"关键字时,JVM会调用内置"“方法句柄来创建一个实例对象(实际上,在这之前会先调用内置的类初始化方法句柄”""来初始化类),然后再为字段(即属性)分配内存空间并设定默认值,再然后调用构造方法来初始化某些属性。这里我并没有说到普通代码块的相关内容,但是可以这么理解:构造方法也一种方法,它需要系统调用才会被执行,而普通代码块不是方法,它和各种字段(属性)是相同级别的,都是要无条件执行的,所以它会先于构造方法被执行。
2、子类构造器创建子类对象时的步骤
子类构造器中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器时候,是相当于开辟内存空间,创建了一个父类的匿名对象吗,然后再调用子类构造器创建子类对象把子类的属性加入父类匿名对象的内存空间中。然后把这个内存地址赋给子类的对象,所以子类对象内存空间中拥有父类的所用属性
三、课堂知识
3.1、匿名对象
创建对象的语法:
Person p1 = new Person();
//=左侧在做对象的声明,开辟的是栈内存
//=右侧,才是真正的创建对象
//结果:内存中,创建了一个对象,对象的地址,赋值给p1。
匿名对象,就是只有=右侧,没有=左侧。
new 构造方法(必要的参数);
匿名对象的用途:
1、使用匿名对象,直接调用类的方法。
2、匿名对象直接作为一个方法的参数。
注意点:
匿名对象只能使用一次。随着它的创建而使用一次。(一次性的)
优势:
1、使用后即销毁,就是被GC回收。
2、代码书写方法,提高效率。
3.2、封装性
我们程序设计追求“高内聚,低耦合”。
高内聚 :类的内部数据操作细节自己完成,不允许外部干涉;
低耦合 :仅对外暴露少量的方法用于使用。
隐藏对象内部的复杂性,只对外公开简单的接口。便于外界调用,从而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通俗的说,把该隐藏的隐藏起来,该暴露的暴露出来。这就是封装性的设计思想。
3.2.1 private关键字
是一个访问权限修饰符:
修饰符:public,private,static,final,abstract。。。
访问权限:在哪个范围内能够访问。
作用:限制在本类中才能访问。
private,修饰属性,修饰方法,修饰构造器、不能修饰类。
3.2.2 getter和setter方法
为了保护属性的数据安全,使用了private访问权限修饰符,限制了只能在类中使用。那么对于外部的对象,如何给属性进行操作?赋值,取值。
使用setter方法,给属性进行赋值。有参数列表,无返回值。
使用getter方法,获取属性值。无参数列表,有返回值。
类的设计原则:
成员变量(属性),私有化(使用private修饰)。添加getter方法和setter方法。
公开方法(public修饰)。
至少提供无参的构造方法,有参(随意)。
所以说对类中的属性,进行封装的步骤:
step1:使用private关键字,修饰成员变量(属性)。
step2:提供setter方法,用于对属性进行赋值。
public void set属性名(参数){
this.属性名 = 参数;
}
step3:提供getter方法,用于获取属性值。
public 属性值类型 get属性名(){
return this.属性名;
}
属性封装,注意点:
如果一个属性是boolean类型的,get方法的写法:方法名是特殊:isXXX()
3.3、继承性
3.3.1 Java中的继承的概念
继承指的是两个类的关系。如果一个类(子类),继承了另外一个类(父类)。那么子类就可以直接使用父类的非私有化的成员(属性,和方法)。
3.3.2 继承的好处
实现代码的重用和扩展。
避免重复的代码:父类写的非私有化的属性和方法,子类不用再写了,直接使用。
类的扩展:思想,子类扩展父类的功能。(父类是人,子类是学生)
3.3.3 类的继承
关键字:extends,词义:扩展的。描述两个类的关系:子类,父类。
被继承的类:父类,根类,超类,基类,SuperClass
继承的类:子类,派生类,SubClass
3.3.4 继承的语法
public class FatherClass{
//属性
//方法
}
public class ChildClass extends FatherClass{
//新增的属性
//方法:重写,新增
}
一旦两个类存在了继承的关系,那么:
子类可以直接使用父类的非私有化的属性(成员变量)和方法(成员方法)。
子类还可以新增自己的属性和方法。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已有的方法。
3.3.5 继承的注意点
1、两个类存在了继承关系。
子类可以使用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但是父类不能使用子类的属性和方法。
2、Java语言的继承是局限性:单继承。
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Java语言,不允许多继承,但是可以多层继承。
一个父类是可以有多个子类的。
3.4 子类对象的创建过程
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默认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记住:
1、子类的构造方法中,第一行一定是调用了父类的构造方法。
2、如果没有显示的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编译器会自动的添加:super()。父类的无参构造。
3、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既可以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
4、父类的无参构造:super(),父类的有参构造:super(参数)。
3.5 super关键字
用法一: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的使用"super(形参列表)"的方式,调用父类中声明的指定的构造器
"super(形参列表)"的使用,必须声明在子类构造器的首行!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针对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出现
在构造器的首行,没显式的声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则默认调用的是父类中空参的构造器:super()
在类的多个构造器中,至少一个类的构造器中使用了"super(形参列表)",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器
用法二: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方法或构造器中。通过使用"super.属性"或"super.方法"的方式,显式的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习惯省略"super."
特殊情况:当子类和父类中定义了同名的属性时,我们要想在子类中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则必须显式的使用"super.属性"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声明的属性。
特殊情况:当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方法以后,我们想在子类的方法中调用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时,则必须显式的使用"super.方法"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
this关键字与super关键字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