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创建和销毁对象
第1条:考虑用工厂方法替代构造器
第2条:遇到多个构造器参数时要考虑用构建器
第3条:用私有构造器或者枚举类型强化Singleton属性
第4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第5条: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
第6条:消除过期对象引用
第7条:避免使用终结方法
第3章 对于所有对象都通用的方法
第8条:覆盖equals时请遵守通用约定
第9条:覆盖equals时总要覆盖hashCode
第10条:始终要覆盖toString
第11条:谨慎地覆盖clone
第12条:考虑实现Comparable接口
第4章 类和接口
第13条:使类和成员的访问性最小化
第14条:在共有类使用访问方法而非公有域
第15条:使可变性最小化
第16条:复合优先于继承
第17条:要么为继承而设计、并提供文档说明,要么就禁止继承
第18条:接口优于抽象类
第19条:接口只用于定义类型
第20条:类层次优于标签类
第21条:用函数对象表示策略
第22条:优先考虑静态成员类
第5章 泛型
第23条:请不要在代码中使用原生态类型
第24条:消除非受检警告
第25条:列表优先于数组
第26条:优先考虑泛型
第27条:优先考虑泛型方法
第28条:利用有限制通配符来提升API的灵活性
第29条:优先考虑类型安全的异构容器
第6章 枚举和注解
第30条:用enum代替int常量
第31条:用实例域代替序数
第32条:用EnumSet代替位域
第33条:用EnumMap代替序数索引
第34条:用接口模拟可伸缩的枚举
第35条:注解由于命名模式
第36条:坚持使用Override注解
第37条:用标记接口定义类型
第7章 方法
第38条:检查参数的有效性
第39条:必要时进行保护性拷贝
第40条:谨慎设计方法签名
第41条:慎用重载
第42条:慎用可变参数
第43条:返回零长度的数组或者集合,而不是null
第44条:为所有导出的API元素编写文档注释
第8章 通用程序设计
第45条:将局部变量的作用域最小化
第46条:for-each循环优先于传统的for循环
第47条:了解和使用类库
第48条:如果需要精确的答案,请避免使用float和double
第49条:基本类型优先于装箱基本类型
第50条:如果其他类型更适合,则尽量避免使用字符串
第51条:当心字符串连接的性能
第52条:通过接口引用对象
第53条:接口优先于反射机制
第54条:谨慎地使用本地方法
第55条:谨慎地进行优化
第56条:遵守普遍接受的命名惯例
第9章 异常
第57条:只针对异常的情况下才使用异常
第58条:对可恢复的情况使用受检异常,对编程错误使用运行时异常
第59条:避免不必要地使用受检的异常
第60条:优先使用标准的异常
第61条:抛出与抽象相对应的异常
第62条:每个方法抛出的异常都要有文档
第63条:在细节消息中包含能捕获失败的信息
第64条:努力使失败保持原子性
第65条:不要忽略异常
第10章 并发
第66条:同步访问共享的可变数据
第67条:避免过度同步
第68条:executor和task优先于线程
第69条:并发工具有先于wait和notify
第70条:线程安全性的文档化
第71条:慎用延迟初始化
第72条:不要依赖于线程调度器
第73条:避免使用线程组
第11章 序列化
第74条:谨慎地实现Serializable接口
第75条:考虑使用自定义的序列化形式
第76条:保护性地编写readObject方法
第77条:对于实例控制,枚举类型优先于readResolve
第78条:考虑用序列化代理代替序列化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