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Ljava/lang/String;)V是关于不同jar包相同类名错误,这种错误经常出现在同一个工程使用不同版本的jar中。
当包名类名都相同,jvm无法区分,一般ide是会提示发生冲突而报错的,如果不报错的,那就只有第一个包被引入(在classpath路径下排在前面的包或者是pom文件前面的依赖),第二个包会在classloader加载类时判断重复而忽略。如下图的错误,就是在不同jar包里面存在着相同包名类名,在调用时候,使用的jar里的方法使用String参数(想用第二个包的方法),但可用jar里面是没有带String参数的方法(实际调用的是第一个jar的方法),然后就产生了下图的错误。
解决方法:
1.将第二个包带有与第一包相同的包名或者类名进行修改。(笔者是第二个包的源码进行编辑,然后重新编译打包,将包名修改,然后重新添加到工程中)
2.将两个包整合成一个包使用。
3. 自定义类加载器,用来管理私有的class或jar,比如只加载指定目录下的class或者jar。根据如下图的class装载的流程,我们知道,重载类加载器中findClass方法是行之有效的(当然也可以扩展具体的ClassLoader,比如URLClassLoader,它已经将findClass逻辑写好,就不需要重写。只需要addURL(jar url)即可),loadClass不变可以保证不打破双亲委派机制
使用第三种方法可参考:https://blog.csdn.net/sucabit/article/details/8430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