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关于编制江苏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

我校 2009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已经结束, 2010 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又将开始。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以下简称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认真总结 2009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本单位 2010 年招生专业目录 编制 工作。现将编制我校 2010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原则

随着初试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学院应对研究生入学考试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和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大力推进按照一级学科设置科目,并进一步优化精简,以有利于提高生源质量,有利于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利于科学化管理。

二、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

1、 研究方向的设置。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结合学科研究方向梳理,充分体现学科的内涵、优势和特色,根据社会需要和导师情况,科学规范地确定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2、 招生人数。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的科研经费情况、硕士生导师数、生源情况、社会需求情况等提出建议招生计划。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 初试科目。

各学院应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三单元使用全国统考试题的学科、专业》(附件)要求,使用第三单元统考试题 ( 农学门类除外 ) 。

各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即初试科目 ③ )设置 1 门,专业课(即初试科目 ④ )设置 1 ~ 2 门,在 2009 年已有考试科目中选择,并作进一步精简。专业课须为本科教学专业核心课程。

工学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初试科目为 4 门,即政治理论、统考英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教育学门类学科初试科目为 3 门,即政治理论、 统考英语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卷面满分值为 300 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医学门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科初试科目为 3 门,即政治理论、 统考英语 、西医综合( 卷面满分值为 300 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医学门类药学、中药学学科初试科目为 3 门,初试科目 ③ ( 卷面满分值为 300 分)可自行设置科目并命题。

理学门类各学科初试科目为 4 门,初试科目 ③ 即专业基础课可自行设置科目并命题,其中授理学学位的 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的 初试科目 ③ 即专业基础课 使用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理)。

哲学、法学、文学、农学门类各学科初试科目设置办法与 2009 年相同。

其它专业的初试科目为 4 门,初试科目 ③ 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 复试科目的设置。复试科目须为本科教学专业核心课程。由于复试科目的成绩在录取量化考核中占相应的权重,为保证公平性、可比性,以及便于组织复试,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建议只设置 1 门,并明确指定 2 门 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教学阶段 专业核心课程作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5、 参考书目的选定。各科目指定参考书目,应选取具有代表性且为近 5 年来出版的、全国统一发行的本学科(专业)统编教材。凡未指定具体参考书目的科目不得编入招生简章。【格式:参考书名(第 X 版),编 ( 著 ) 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

6、 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可在 2009 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基础上修订。

三、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

1 、博士生导师拟招生专业的研究方向要与博导资格申报材料中一致,每名导师所列研究方向不超过 3 个。

2 、招生指标按照各学科、专业第一序列专职博士生导师人数及各学科基本情况下达到各学科、专业所属单位。

3 、考试科目须按二级学科设置,不得按研究方向设置。考试科目①、②可以指定 1 门或在几门中任选 1 门。

4 、考试科目③必须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 C 类课程(按一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及个别 D 类课程(按二级学科开设的专业选修科)中选定,考试科目要精简,各招生专业不得增加新的考试科目,本科生课程一律不得作为考试科目。

5 、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的科目不得编入招生简章。

6 、各招生专业可在 2009 年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基础上修订。

四、导师挂名

2010 年继续实行博士生导师挂名招生。经 2009 年 6 月 16 日江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方可挂名招生,外聘博士生导师每两年招生 1 人。 2010 年年满 68 岁的博士生导师不再挂名招生。

硕士生招生导师的确定采用新生入学后以师生互选的形式进行。

五、组织领导

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基础工作,是招生单位向社会和考生的承诺。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要在各学院院长领导下,由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本学科博导、专家研究确定。暂无明确学科带头人的学科,由牵头学院确定一名负责人组织博导、专家修订。完成稿务必于 6 月 29 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报的,由我处直接在 2009 年硕士生 / 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基础上修改确定。

六、编制格式

编制专业目录的电子文本由各学院在研究生处网站自行下载(网址: http://yjsb.ujs.edu.cn ,首页—招生工作—招生简章),编制完成的专业目录须由各专业所属学院汇总,在 6 月 29 日前向研招办提交纸质版(院长签字)和电子版(发至研招办电子信箱 yzb@ujs.edu.cn )。

七、其他

(一)对同等学力考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学业、论文等要求。

(二)若需了解全国各兄弟院校相关专业目录详请,可登录 http://yz.chsi.cn 查询。

(三)教育部如有新的相关文件规定( 6 月底下达),则以新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三单元使用全国统考试题的学科、专业

江苏大学研究生处

2009 年6 月18 日

附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三单元使用全国统考试题的学科、专业学科门类学科、专业统考试题名称

工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数学一

仪器科学与技术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热物理

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学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业工程数学二

林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数学一或数学二

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三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硕士 * 除外)

农林经济管理

授理学

学位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使用统考数学

或自命题数学(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或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历史学历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 * 除外)历史学专业基础

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 除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注: 1. 带 * 者为代码册中的二级学科。

2. 不带 * 者为代码册中的一级学科。这些一级学科中的所有二级学科,都应使用其所在一级学科的统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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