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关于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成绩
的暂行规定
闽南师大〔2016〕197 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现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成绩暂作规定如下:
一、凡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生,必须在《计算机应用基础》授课学期参加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学生应当向开课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并在闽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1》课程成绩以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为准;《计算机应用基础2》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占70%。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开设学期的成绩由开课部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的学生可在《计算机应用基础》授课学期申请免听《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学生本人填写《免听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后报开课部门备案。免听学生和其他上课学生均须参加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学生应当向开课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并在闽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免听学生所取得的等级考试成绩即为相应等级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成绩,其成绩由开课部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学生在《计算机应用基础》授课学期参加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在弹性学制(最长六年)的各学期申请重修或者向教务处办理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CCT)或向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办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考手续并在闽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非重修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如下表格对应关系,由学生本人填写《免修申请表》,经开课部门进行成绩审核后报教务处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我校开设课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2013版)福建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CCT)
课程名称级别考试科目名称级别考试科目名称
计算机应用基础1一级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一级应用技术基础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信息技术基础
二级办公软件类:MS Office高级应用
计算机应用基础2
(C语言等程序设计)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C语言程序设计二级C程序设计
VB语言程序设计Delphi程序设计
Java语言程序设计
C++语言程序设计VisualBasic程序设计
Web程序设计
计算机应用基础2(Access、VFP等数据库应用)二级数据库程序设计类VFP数据库程序设计二级Visual Foxpro数据库应用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Access数据库应用
MySQL数据程序设计
重修者按开设课程成绩记入方法由开课部门登记;免修成绩由教务处审核登记。
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异地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需在异地参加考试者,报考前应向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按免修成绩由教务处审核登记。未在报考前向教务处申请并获得批准的,不予办理免修审核登记。
四、以上补充规定从2011级学生开始执行。
五、本校以往发布的有关文件如与本规定抵触,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