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 PL/SQL 编程基础
一、PL/SQL编程基础
1.1 字符类型
PL/SQL 引擎支持四种类型的字符:字母、数字、符号(*、+、-、=)等和空格。当组合这些字符类型的元素时,就会创建一个词汇单元。
1.2 词汇单元
PL/SQL 词汇单元分为如下五类:
- 标识符必须以字母开头,最多包含30个字符
- 保留字是PL/SQL专用的词(如DECLARE,BEGIN,END等)
- 定界符只对PL/SQL有特殊含义的字符,如算术操作符和引号等。
- 字面值是不代表标识符的值(字符、数值或者布尔(true,false)).
- 注释可以是单行注释(–)或者多行注释(/**/)
1.3 PL/SQL 变量
语法:变量名 数据类型
命名变量的条件:变量须以字母开头,最大为30个字符长度。
如:
v_stu_id
v_last_name
变量名v_stu_id 和 V_STU_ID被认为是相同的,因为PL/SQL是不区分大小写的。
为了使用变量,须在PL/SQL语句块的声明部分中声明它。必须给变量赋予一个名称,定义其数据类型。也可以给这个变量赋一个初始值。如果没有给变量赋予初始值,则值为NULL。如果要限制变量是非空的,须给变量赋予初始值。可以把变量设置为一个常量&#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