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新生户籍迁移相关问题解答
一、天津市家庭户籍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天津市集体户籍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籍。办理迁户时需提交原集体户口页。
二、外省市户籍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籍。
1.办理办法:持录取通知书到原籍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的相关注意事项:
(1)落户时以《户口迁移证》信息为准。迁移证上每项信息必须填写齐全,打印清楚,保证准确无误。
(2)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且不得涂改;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区或者县。
(3)请认真核对迁移证上的内容与户口本是否一致。如出现不一致,请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正,入学后学校将无法更改。
(4)迁往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5)《户口迁移证》可在来校报到前开具,开学后听通知统一办理。
(6)请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
3.户籍迁移办理工作按照上级机关规定时间进行,如若逾期当年不再予以补办。由于新生落户审批时间较长(寒假前后完成落户),在此期间无法办理与户籍有关的任何事项(若丢失身份证、银行卡等,在此期间则无法补办。若身份证即将到期,建议提前在原户籍所在地换领)。
注:户口办理迁移后,将自动转为学校的集体户。农业户口请自行权衡利弊,慎重合理选择。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