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继承层次中一个一个新子类的定义,类变得越来越具体,而父类则更一般,更通用。类的设计应该保证父类和子类能够共享特征。有时将一个父类设计的非常抽象,以致于它没有具体的实例,这样的类叫做抽象类。
1abstract修饰类,这个类叫抽象类
1)不可被实例化(直接对此类new)
2)抽象类有构造器(凡是类都有构造器)
3)抽象方法所在的类一定是抽象类(如果不是抽象类,说明可以实例化,一旦实例化调用抽象方法发现没有就尴尬了)
4)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5)若子类继承抽象类,并重写了所有的抽象方法,则此类是一个“实体类”,即可以实例化
6)若子类继承抽象类,没有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意味着此类中仍有抽象方法,则此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2abstract修饰方法,这个方法叫抽象方法
1)格式:没有方法体,包括{},如: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2)抽象方法只保留方法的功能,而具体的执行,交给继承抽象类的子类,由子类重写此抽象方法。
抽象是在继承基础之上才有意义,抽象目的是让子类实例化对象,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并提供方法体,若没有重写全部的抽象方法,仍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多态也是在继承基础之上才有意义,让子类赋给父类,让子类执行和父类很多相同的方法
不能用abstract修饰属性(不用继承,不用被实现)、私有方法(private子类不能继承,abstract是为了子类实现)、构造器(构造器为了初始化,不能被继承)、静态方法(abstract是未实现的,类调用static已实现的方法)、final(不能被重写或继承,abstract必须子类重写实现)的方法
模板方法设计模式
抽象类体现的就是一种模板模式的设计,抽象类作为多个子类的通用模板,子类在抽象类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改造,但子类总体上会保留抽象类的行为方式。
解决的问题:
当功能内部一部分实现是确定,一部分实现是不确定的。这时可以把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让子类去实现。
编写一个抽象父类,父类提供了多个子类的通用方法,并把一个或多个方法留给其子类实现,就是一种模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