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与语言无关,是一种通用的解决思路。
是早期的先辈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的精华,是考虑了封装性、复用性、效率性、可修改性、可一致性等各种因素的高度总结思想。
一个良好的设计模式对整个系统的影响极其重要,能大幅度提升可读性,利于团队项目的继承和扩展。
反之,如果设计的不好,不光是维护麻烦,项目交接等工作也变的难以展开。
GOF
1994 年,由 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 和 John Vlissides 四人合著出版了一本名为
Design Patterns -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Oriented Software(中文译名:设计模式 - 可复用的面向对象软件元素)的书,该书首次提到了软件开发中设计模式的概念。
四位作者合称 GOF(四人帮,全拼 Gang of Four)。
他们所提出的设计模式主要是基于以下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 对接口编程而不是对实现编程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
六大原则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的意思是: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必须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
简而言之,它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更好,更易于维护和升级而提出的一种原则。
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基类对实